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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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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512050000051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7-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策解读

《共和县提高学前教育教师保障水平实施细则》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7-1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落实学前教育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政策,有效缓解教师待遇偏低、无职业吸引力队伍不稳定等因素,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全面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中共青海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青海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全面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青办2019118号)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青教督委办202134号)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共和县提高学前教育教师保障水平工作方案》共办发〔202452号)要求为统筹推进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落实学前教育教师“同工同酬”待遇,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二、文件制定过程

通过对全县学前教育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了解当前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结合中央和省州关于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部署要求,明确我县教育发展现状和需求。召集具有丰富考试经验、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组成专家小组,根据考试的需求和目的,确定涵盖的知识领域、技能范围和考试形式,并制定考试大纲,设计考试流程,确定评分标准后制定共和县提高学前教育教师保障水平实施细则(草拟稿)

三、文件主要内容

共和县提高学前教育教师保障水平实施细则共有实施对象、实施办法、工资待遇、其他事项共4个部分。一是实施对象。将全县300名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纳入政府同工同酬保障范围。二是实施办法。实行考试聘用制,根据《共和县提高学前教育教师保障水平工作方案》共办发〔202452号)要求,招聘岗位根据每年尚未落实同工同酬待遇人数,由县教育局分别从工作年限、考录比例等方面综合研判,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后,统一组织考试录取。力争5年内实现学前教育教师同工同酬全覆盖。考试采取笔试+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综合成绩按照笔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首先进行资格审查,对考生的身份信息、户籍、毕业证件、教师资格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教师可参加笔试,笔试内容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相关规定中学前教育专业知识、教育理论、专业素养等方面由第三方出具,通过笔试后参与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基本能力,采用现场测试的方式进行。随后进行体检、考察(政审),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政审)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考生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最后进行公示、聘用,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共和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人社、财政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三是工资待遇。通过考试聘用的学前教育教师实行同工同酬,第一年按全额应发工资的80%进行发放,第二年按全额应发工资的90%进行发放,第三年按100%发放全额工资。四是其他事项。其中包括份认定。学历、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加分条件和不予报考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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