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5071000000269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7-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25〕43号共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共和县落实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教职工保障水平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共政办〔2025〕43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共和县落实学前教育普及普惠
教职工保障水平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共和县落实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教职工保障水平工作实施细则》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7月8日
共和县落实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教职工保障水平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落实学前教育教师工资和社会保障待遇政策,着力改善待遇偏低、职业吸引力欠缺、队伍不稳定的现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青海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青办字〔2019〕118号)《青海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青教督委办〔2021〕34号)及《共和县提高学前教育教师保障水平工作方案》(共教领〔202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实施对象
全县公办幼儿园学前教育教师、保育员、保安、保健人员、炊事员。
二、工作现状
全县共有65所幼儿园,在园幼儿5040名。按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细则标准,为减轻政府财政压力,优化学前教育布局,进一步整合资源,计划于2025年9月份撤并31所村级幼儿园,将6所公建民营幼儿园收回转为公办,保留34所公办幼儿园。现有教师299名为政府临聘人员,已配备保育员29名、炊事员19名、安保13名,保健人员由卫健部门选派。
三、实施办法
(一)专任教师方面。根据学前教育师幼比1:15和每班配备“两教一保”要求,共需专任教师336名。计划将299名政府临聘学前教育教师直接纳入政府同工同酬保障范围。尚缺37名专任教师,计划面向社会统一招聘。
1.计划招聘的37名专任教师,由县人社部门牵头负责,教育部门协同配合,采取笔试+五项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报考计划从户籍(海南州户籍)、学历及专业(具备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以学信网学历认证为准)、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教资以教师资格证官网查询为准、普通话等级证书以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为准,具备二级乙等水平)等方面限定。
2.由教育局牵头组织对现有的299名幼儿教师进行业务水平考核和资格审查,对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要求三年内取得(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其他职工方面。根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关于幼儿园配备保育员、保健人员、专职安保、炊事员的标准要求,全县尚缺118名保育员、34名炊事员、28名安保人员、46名保健人员。由人社、公安、卫健等部门协同教育部门以公开招聘、第三方聘用等多种形式解决。
1.保育员、炊事员。制定招聘工作方案,以面试的形式进行公开招聘。由人社部门牵头,教育部门配合,重点考察应聘者专业能力、沟通技巧、语言表达能力及保育能力、保育知识等。
2.保健员。由卫健部门负责签订医教协议,从卫生院中选派兼职保健人员。
3.专职保安。由公安、教育部门协同负责聘请第三方保安公司担任幼儿园安保工作。
四、资金预算
(一)专任教师待遇。目前,我县政府临聘幼儿教师月工资为5500元/人/月。其中,县级财政4000元,省州级各补助750元,共计1500元。为强化普及普惠工作力度,今年省教育厅下达学前教育发展资金996万元,省级补助资金再提高750元,州级下一步也将相应增加补助,目前省州级补助已达2250元。336名幼教按新入职教师专技十三级应发工资标准计算(13287.91/月),每年共需资金5357.69万元,其中已落实省州级补助资金907.2万元,县级补助资金1747.2万元,县财政需承担缺口资金2703.29万元(其中工资缺口1083.87万元,五险财政配套缺口资金1170.82万元,住房公积金财政配套缺口资金448.6万元)。
(二)保育员待遇。按照“全日制幼儿园应每班配备1名保育员”的要求,全县各幼儿园共有147个班级,需配备保育员147名,现有保育员29名,尚缺118名。按政府临聘每月4000元(含五险一金)标准发放工资,每年政府需拨付资金566.4万元。
(三)安保人员待遇。根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关于幼儿园配备专职安保人员的要求,共需配备安保人员41名,现有保安13名,尚缺28名。借鉴兴海、贵南县等县幼儿园安保人员由第三方购买的经验做法,安保人员月工资为3000元计算,每年需拨付资金100.8万元。
(四)炊事员待遇。根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中关于“一餐或两餐的幼儿园每70名幼儿配专职炊事员1名”的要求,全县所有幼儿园启用“明厨亮灶”,涉及幼儿5040名,需配备炊事员53名,现已配备政府临聘19名(其中13名从中小学后勤岗位调整至各中心幼儿园),尚缺34名。按政府临聘每月4000元(含五险一金)标准发放工资,每年需资金163.2万元。
经综合测算,336名政府购买学前服务幼儿教师和118名保育员、28名保安、34名炊事员每年共需资金3533.69万元。若省州补助的保教岗位人数有变动,县级保教岗位补助资金做相应的调整。
五、民办园收回工作
按照青海省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管理,优化学前教育布局,经综合评价县域6所公建民营幼儿园和3所民办园的办园条件、师资队伍、保教水平等方面指标,无法达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评估指标要求。结合我县学前教育实际,计划收回6所公建民营幼儿园并转为公办园,停办3所民办幼儿园。具体工作以县政府主导,教育、审计、住建等相关单位协同配合的形式,成立专项工作组,通过前期调研,制定工作方案,风险评估、应急处置、资产评估、宣传引导、补偿安置、发布公告等形式完成收回和改制工作。同时,鉴于9所民办幼儿园在我县学前教育工作起步之初,极大的缓解了政府压力,保障了县城部分幼儿保育教育工作。借助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创建工作有利契机,在公开招聘教职工时,对符合条件的民办幼儿园教职工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缓解民办园教职工就业压力。
六、保障内容及措施
(一)建立健全投入保障机制。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在改善办园条件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完善保障措施。积极落实政府购买学前服务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提高职业吸引力,形成广大保教人员乐于从教、安心从教且长期从教的良好局面。
(二)提高专任教师工资待遇。按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要求,提高政府购买学前服务幼儿教师工资,将按规定缴纳财政配套五险一金(单位统一缴纳)、发放年终考核奖金、取暖费和体检费等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政府购买学前服务幼儿教师实行聘用制,不纳入正式编制。若因幼儿人数逐年减少导致专任教师人数高于国家规定的配备标准,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专任教师适时调剂至其他学校或安排其他工作。
(三)提高其他人员工资待遇。政府购买学前服务其他人员月平均工资标准人均4000元,含单位统一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需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按12个月计发。若因幼儿人数逐年减少导致保育员过多,将根据年终考核结果进行末位淘汰。
(四)加强政府监督检查工作。县纪检监委部门全程监督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政策落实的公平公正;县政府办、人社、教育部门要建立督导检查制度,定期对政策落实、经费保障、教师待遇等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及时通报督导情况并适时公布,充分应用督查结果,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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