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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5-08-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级文件

共政办〔2025〕50号 关于印发《共和县2025年地养国、省道及农村公路养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8-08 浏览次数: 【字体:

 

共政〔202550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2025年地养国、省道及农村公路养护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共和县2025年地养国、省道及农村公路养护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586

 

共和县2025年地养国、省道及农村公路

养护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国、省道及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促进国、省道及农村公路可持续健康发展,切实提高全县公路通行能力根据省政府《全省公路路况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建设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青海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文件要求,对地养国、省道及县乡村公路开展养护,确保县域内农村公路优良路率达70%以上。

二、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2025年争取养护资金1386.64万元,其中:省级养护补助资金783.82万元、州级养护补助资金102.82万元、县级养护补助资金500万元。

(二)列养情况。2025年全县列养总里程1699.922公里,其中,地养国、省道94.318公里(包括:国道1条47.318公里,省道47公里);县、乡、村道1605.604公里(包括:县道7条184.616公里,乡道23条507.148公里,村道172条913.84公里)。

(三)资金分配。将资金分三类统筹使用,第一类日常养护资金投入688.64万元,其中,地养国、省道路日常养护投入资金73.64万元;县、乡村道日常养护资金613万元,第二类养护工程资金投入600万元,第三类应急保通养护资金投入100万元。

三、具体实施项目

(一)落实日常养护任务。投入资金688.64万元,对地养国、省道以及县乡村道开展定期巡查、病害路面进行补填式养护,保持公路及设施的完好状态,及时修复损坏部分,保证行车安全、舒适、畅通。路面定期清扫,及时清理杂物、积水、积雪等,清除的杂物不能堆积在路肩上,以保持沿线的清洁。水泥路面应定期清除缝内多余的填缝料,以保持其伸缩性能。路肩保持平整、坚实、整洁、无杂草、坑洼、堆积物,与路面接茬平顺。排水设施无淤积,保证路基、路面不积水。雨天应上路巡查,及时清除堵塞物,保证水流畅通。及时清扫、清除桥面杂物,疏通泄水孔,保持桥面整洁、排水畅通。桥洞构部件完好,要保持水流畅通,进出水口洞内无堵塞、淤泥现象。沿线标志及安全设施齐全、醒目,无破损。达到“路面平整、横坡适度、排水畅通、路域优美”,确保农村公路洁、美、畅、安。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和县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

(二)养护工程。申请省级补助资金50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00万元,对G310连共线(恰龙公路)35公里路段进行全面整治,以招投标形式确定青海省湟源公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具体实施。

责任单位:共和县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5年11月30日前

(三)应急保通养护。投入资金100万元,汛期应急保通保畅参照《青海省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办法》,按照应急处置工作需求,直接委托具有相应养护市场准入条件的企业或者青海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明确具有实施养护工程职责的事业单位承担,确保汛期应急保通保畅工作有序开展。县交通运输局对地养国、省道、县道的水毁路段保通保畅。各乡镇、村委会对乡道、村道的水毁路段保通保畅。县交通运输局配备汛期应急保通保畅工作自卸车1台、挖堀机2台、装载机2台、小型多功能扫雪车2台、储备防汛沙袋5000个辅助乡村两级无法开展的水毁路段进行应急抢修保通保畅。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共和县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四)抓好恰江公路(国际环青赛路段)保障工作。为迎接国际环青赛赛事活动,重点对涉及赛段的恰江公路进行路面病害整治修复。针对路面坑槽、裂缝、边沟、山体落石等隐患路段设置警示牌并及时巡查,同时要求养护单位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开展病害整治,加强路域环境卫生治理,及时清理路面两侧垃圾、桥涵排水通畅,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责任单位:共和县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2025年7月10日前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制定本年度养护实施方案,成立农村公路养护领导小组,依托“路长制”管理办公室协调农村公路管养全面工作;乡级人民政府设立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或有明确负责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工作人员,确保公路养护工作有序开展。各乡镇应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巡查力度,认真落实管养职责,全面、高效抓好公路养护管理工作。

(二)强化制度建设,严格规范管理。根据《青海省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各乡镇应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使用制度,规范养护资金的申请、拨付、使用、管理。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农村公路养护,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全部用于农村公路的养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管理、使用养护资金的单位要做到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项拨付、专款专用,不允许提取管理费用。

(三)提升管养能力,确保安全实效。养护单位和人员要依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认真实施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要重视日常养护工作,建立“常态化巡查、定期清扫维护”的周期性作业制度,结合我县季节特点开展针对性养护,使农村公路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各乡镇要积极引导“路长制”护路员、沿线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管护工作,鼓励农村公路管理与村规民约相结合、养护与生产相结合,切实维护好路产路权,保障农村公路安全、完好、畅通。严格执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全年无安全生产事故。

(四)注重任务重点,高效完成管养。按照职责划分,逐级推动养护目标落实,形成高效、联动的养护格局。各乡镇及养护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规范》《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开展养护作业,落实养护现场施工安全措施。养护工程严格按照《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执行。各乡镇及养护施工单位需积极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农村公路管养水平不断提升,确保全县公路路况稳定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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