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1709220000003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7-09-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2017以前 |
塘格木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度报告
引 言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塘格木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支出和收费,其他相关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塘格木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0974-8517206)
一 、概述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塘格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省、州、县等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原则,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的重要举措,坚持以信息公开取信于民,突出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决策公开,不断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形式,稳步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有效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我镇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障经费。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镇长元旦才让为组长、党委副书记马登永为副组长、党政办公室主任完么措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日常工作由党政办主要负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镇通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审查和监督等六项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自定公开内容向群众点题公开“三个转变”,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权、钱、人、事”等事项公开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
(三)用好载体,完善政务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设立投诉信箱、举报、监督电话等,专门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二是有效发挥公示栏、黑板报等传统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强化监督,确保政务公开落实。
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单位到目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8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规范性文件19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0%;综合政务类4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3.2%;财政、金融、审计类信息1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交通、信息化类信息1条,占总体比例为4.7%;农林牧渔业类信息11条,占总体比例为5.5%;城乡建设与环境保护类信息35条,占总体比例为17.6%;卫生计生与妇女儿童类信息28条,占总体比例为14.1%;综治、安全与司法类信息31条,占总体比例为15.6%;民政扶贫及救灾类信息29条,占总体比例为14.6%。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有28条,内容包括,一是影响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安排等内容的公开,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信息的及时公开可以有效防止灾害对群众生活的影响,做到早准备,早预防。二是扶贫、优抚、教育、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标准、条件及实施情况。如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返校工作情况的公开、群众申请民政救助报告的公开等,及时让群众了解到社会保障方面工作开展情况及实施情况,进一步保障公民的知情权。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方面的信息8条,根据群众的咨询,我镇年中对村级财务涉农资金补贴进行检查,并通报各村、社区,以便群众监督,还群众一个放心,有效遏制村级腐败。同时,政府预决算信息每月向全镇村、社区进行公开,以及各类惠农资金下发明细等及时公开,有利于强化社会监督。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党政办公室设立政府信息公共查阅点1个,资料索取点1个,并以政府信息公开栏及电子屏幕作为信息公开平台,采用定期与不定期方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如财政办公室每月在政府信息栏公开惠农资金发放明细,年终或年初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农牧区合作医疗办公室每月于政府信息栏公开当月医疗补偿名单及补偿金额;工会年终对困难职工申报名单进行公示等,都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在实践中,由于人口文化水平结构偏低以及地域性等因素的限制,传统平台公开方式比较受农牧民群众欢迎,为了更好地为广大农牧民群众服务,一是宣传平台上,成立五室两中心,并挂牌,在办事大厅设立各科室业务办理程序栏1个,滚动播放日常办理事务流程电视1台,及时公开有关政策解读及办理标准与条件等,同时发放宣传各类宣传册2000余册,在村、社区共设立10余个黑板报宣传栏。二是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2017年度《塘格木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塘格木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镇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尚无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6次,其中塘格木镇党政办接待6次,咨询电话接听0次。
五、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
我镇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
2017年,塘格木镇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等问题;
2、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清理我镇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编制更加科学规范的公开目录。
2、进一步加强对政务村(社区)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把村(社区)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一是理顺工作机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好牵头和协调。二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及时公开,同时有区别地抓好对内与对外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
4、抓重点促深化。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要求,在深化完善和巩固提高上下功夫,加大“真公开”的力度。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我镇办理的行政事项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
附:1、塘格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塘格木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3、塘格木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塘格木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20 日
塘格木镇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塘格木镇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198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8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198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198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98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0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 | 万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0 |
单位负责人:元旦才让 审核人: 填报人:马玲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2017年9月20日
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塘格木镇人民政府
信息公开目录
编制机关:共和县塘格木镇人民政府
编制时间: 2017年9月
编制说明
编制目的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局属于应当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查询,编制本目录。
入编范围
本目录所收信息系本局从2017年1月1到2017年9月20日发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应当向社会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所有政府信息。
目录项释义
1、索引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索取政府公开信息的一组代码;
2、信息名称:反映信息主要内容的标题;
3、内容概述:信息内容简介;
4、生成日期:信息的生成时间;
5、公开类型: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
6、提交方式:信息提供的形式;
7、信息内容:具体的信息内容。
机关名称及编码
机关名称:共和县塘格木镇人民政府
机关编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325217814493870
三、目次
目 次
1、塘格木镇人民政府简介…………………………………(1)
2、主要职能职责……………………………………………(3)
3、内设机构…………………………………………………(6)
4、镇主管理的事业单位……………………………………(8)
5、惠民、惠农政策项目申报审批条件、流程、范围……(11)
6、塘格木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7)
1、塘格木镇人民政府简介
【政区沿革】由原英德尔乡与塘格木办事处合并而成。
【政区划分】全镇辖16个行政村、54个生产合作社和1个社区居委会,其中牧业村5个1188户3971人、农业村11个2266户10216人,城镇348户937人,有藏、汉、回、蒙等多民族。
【人口面积】塘格木现有3567户14183人,总面积1471.3平方公里,耕地13.6万亩,其中水浇地12.24万亩,以种植青稞、油菜为主;草场185.17万亩,其中可利用草场面积184.49万亩,畜均拥有10亩,存栏牲畜125580头(只)。乡村从业总人数6572人,其中农牧业从业人数6080人, 2015年度全镇农牧民人均纯收入5234.86元。
【年均气温】年均气温2.2℃,降水量264.6毫米,气候冷凉,且干燥多风沙。
【干部职工状况】塘格木镇现有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31人,其中公务员占编22人,领导职数13人,35岁以下13人,平均年龄37岁,其中女性4名,本科以上学历9人。事业编制在职人员6人,2007年乡镇机构改革后,设水管所,卫生院,兽医站、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两个服务中心。其中经济发展中心核定编制4名,主要承担农牧业、林业、农机、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服务工作,社会发展服务中心核定编制4人,主要承担劳动就业培训、城镇管理、计生服务、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服务工作。全镇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制和离岗告示制等制度。建立卸任村干部和“三老”人员定期慰问制度,进一步强化干部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全镇党支部18个,其中机关党支部1个,农村党支部16个,社区党支部1个。共有党员423人(其中,机关党员20人,女党员41人,少数民族党员316人,35岁及以下的党员50名,大专以上学历的党员31名。州级示范点一个(智德村),县级示范点一个(更尕村);科技示范村一个(金塘村)。新一届村(社区)“两委”班子负责人31人,平均年龄47岁。
塘格木镇现有完全小学2所,教职工60人,保育员29人;适龄儿童1115名,在校学生1114名,入学率99.9%;有村办学前幼儿园9所,在园生412人,入学率95%,教育布局调整后,初中生到县属学校就读,卫生院两所、医务人员17人,村级医疗卫生室16个,村医32名,配有工作人员和技术人员3名,共有已婚育龄妇女2708人,采取各种节育措施的2516人,计划生育率为92%,及时率96%,共有4座宗教活动场所,其中:藏传佛教2座(本康寺、智德寺),清真寺2座(黄河清真寺、华塘清真寺)。
单位地址:塘格木镇塘格木路1号电
话:0974-8517206
邮政编码:813000
领导班子成员:
徐 海 东 党委书记
元旦才让 党委副书记、镇长
马 登 永 党委副书记
索南拉旦 人大主席
赵 禄 纪委书记
完 么 措 组织委员
周太才让 副镇长
彭 毛 杰 副镇长
多杰东主 副镇长
觉教才让 副镇长
苗 金 龙 武装部部长
海 洋 司法所长
2、主要职能职责
1、镇党委主要职责:
1.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1.2、讨论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做出决定。
1.3、领导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1.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1.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
1.6、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2、镇政府的主要职责:
2.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公共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发展各项服务事业。
2.3、依法管理本级财政、执行本级预算。
2.4、为群众提供有效的科技、教育、文化、信息、卫生、体育、医疗、人才开发、劳动就业、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服务。
2.5、保护国有资产和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力、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组织的合法权益。
2.6、开展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教育,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调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秩序。
2.7、推行计划生育,控制人口增长,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2.8、负责民政工作,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做好社会保障工作,办理兵役事项。
2.9、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设立塘格木镇人民武装部,依法履行国防动员、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等职能。
3、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镇机关设4个内设机构:
1、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镇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日常工作;负责与武装以及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协调;负责镇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民族宗教、人事、文秘、信访接待、档案管理、机关后勤等工作;负责镇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各项工作落实。
2、经济发展和规划建设办公室。负责镇经济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财政、审计、统计等工作;负责扶贫开发政策和强农惠农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农村经济经营管理,指导和监管农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管理工作;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负责农村土地承包、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工作;负责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负责大型普查及日常统计调查工作;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村镇规划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城镇管理、村镇建设、村镇道路建设、村庄整治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村镇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3、社会事务和民政办公室。负责镇社会发展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负责镇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负责基层社会管理和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国防动员、征兵、民兵训练、预备役管理工作;负责基层民间矛盾纠纷调解等工作;负责林业、森林防火工作。
4、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负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依法管理镇辖区内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镇机关党组织、纪检(监察)、人民代表大会、政法委员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其工作职责由上述相应内设机构承担。
4、镇主管理的事业单位
1、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镇农技推广计划的制定和实施;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成果和新器械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和种子监管;农作物病虫草鼠等农业生物灾害的监测、预报、指导防治和处置;农作物苗情监测,耕地质量及墒情监测;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监测;植物检验检疫;农业资源管理和保护;配合烟草部门对烟农进行烤烟种植技术服务;协助农机产品质量、作业质量、维修质量、服务质量的监管工作;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协助处理农业机械安全事故;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督;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产地环境监管;基地农产品生产档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
2、水利管理服务站。主要职责:负责水利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
3、文化广电服务站。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文化、广电、体育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制订本镇文化广电体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镇文化广电体育建设和群众性文体活动;负责镇文化广播影视体育服务工作,组织开展各类文艺活动、群众性体育活动,举办各类文艺、体育培训;协助做好文物保护开发、文化遗产的宣传和保护及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指导村委会(社区)的文化广电体育工作,做好村(社区)文体室、农家书屋和文化活动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服务站。主要职责:负责工矿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道路及水上交通安全生产监督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政策,负责辖区的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巡查,对本辖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监督检查和监控;了解掌握和统计、上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情况以及经营单位的安全设施、安全设备、安全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定期或不定期检查本辖区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食品药品安全情况。
5、劳动就业保障和社会救助服务站。主要职责:负责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指导企业劳动用工合同签订;负责各类社会保险(障)办理工作;负责就业培训和职业资格培训;负责城乡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劳动保障执法监督检查,负责劳动争议接访和调处;负责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服务工作;负责困难人员的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负责劳务输出和劳动争议服务工作。
6、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所。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培训和统计工作;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负责对计划生育药具的管理、发放和随访,开展妇女孕期定期访视保健服务和出生缺陷干预等优生优育工作;开展查环、查孕,上、取环,人流及输卵管结扎等计划生育和生殖保健服务;指导村级计划生育工作。
5、惠民、惠农政策项目申报审批条件、流程、范围
1、民政工作。民政窗口,负责办理、代办与民政相关的灾害困难救济,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老人证,残疾证等申请审核,办理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申请,办理敬老院事务及低保金,具体服务项目:
1.1、城乡低保、农村低保、五保申请办理指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申请条件:家庭纯收入低于我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村居民:(1)个人申请;(2)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家庭收入状况证明及民政部门所需的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1)个人申请;(2)村委会审核;(3)召开村民代表会讨论;(4)第一次张榜公示;(5)镇审批;(6)第二次张榜公示;(7)送县民政局审批;(8)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1.2、城乡医疗救助规程
救助对象:为在我镇享受城乡低保、农村低保、五保待遇的困难家庭和具有我镇户口的百岁老人及其他经济困难家庭。
办理程序:(1)个人申请;(2)救助对象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3)合作医疗证及合作医疗报账发票;(4)住院、出院发票复印件;(5)救助报账金额标准除合作医疗报账外要达到一万元以上才能救助;(6)送县民政局审批。
1.3、优抚对象双定补助金条件
(1)年满六十周岁;(2)退伍证;(3)个人申请;(4)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村委会专职联络员把个人申请交到镇民政办审核;(6)送县民政局审批。
1.4、新增城乡低保对象申报审批工作
申报对象:一类:城乡“三无”人员家庭(无子女、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1)、老年“三无”家庭;(2)、残疾“三无”家庭;(3)、孤儿家庭。
二类:城乡孤寡人员、重病、重残和年老体弱困难人员家庭。(1)、50岁以上孤寡人员困难家庭;(2)、重病患者家庭;(3)、重度残疾人员家庭;(4)、60周岁以上、子女无赡养能力的老年人;(5)、伤残无劳动能力的困难优抚对象家庭;(6)、重大事故原因造成主要劳动力死亡或重度残疾家庭;(7)、子女未成年的单身母亲(“孤儿寡母”)家庭。
申报要求:
(1)、申报程序到位。即通过了本人申请,村居委会或单位两人以上入户调查并签字,村居委会或单位初审、民主评议、公示无异议。
(2)、资料提供齐全。申请书;户主及其全部家庭成员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因夫妻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患有重大疾病的家庭成员,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书等;城镇低保对象,提供户主在工行开户的存折复印件;农村低保、五保对象提供农户代码和信用社存折复印件。
(3)、审批表内容逐项填写完整。
1.5、城乡低保和五保资金发放问题。城乡低保和五保资金按月发放,请各村委会和单位做好政策和解释工作,并及时协助镇财政所做好数据核对工作,确保及时发放。
1.6、办理农村低保的条件
(1)、重度残疾人(指一、二级、多重残疾)残疾证复印件,没有残疾证的到县残联办理。
(2)、重病人员(各种肿瘤)出院证或科室诊断书复印件
(3)、生活特别困难人员(子女无抚养能力)村委会出具家庭收入和支出证明,驻村干部签字。
(4)、各村委会必须经评议小组成员(各村15人,到会人员达到80℅)评议并签字,张榜公示,驻村干部必须是评议小组组长。
(5)、各村委会摸底,造册报民政办,再领取申报审批表
2、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办公室
(1)、再生育审批办理条件:
1.1、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①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②无子女,依法收养子女后要求生育的;③一方再婚前只有一个子女,另一方无子女的;④双方均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⑤双方均系归国华侨或者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子女在内地定居的。
1.2、夫妻双方系农村居民,除适用第(1)条规定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①只有一个子女且为女孩的;②一方两代系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③一方系烈士的独生子女或者二等乙级以上残废军人只有一个子女的;④男到独女家结婚落户,只有一个子女的;⑤兄弟姐妹均系农村居民,只一人具备生育能力,且只有一个子女,其他兄弟姐妹未收养子女的;⑥再婚前各有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子女均为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省人民政府就第(2)条第①项的实施作出的具体规定。
1.3、夫妻一方是城镇居民、另一方是农村居民,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由城镇居民转为农村居民的,不适用第(2)条规定。农村居民由政府统一安排转为城镇居民的,自转为城镇居民之日起3年内,适用第(2)条规定。农村居民通过其他方式转为城镇居民,已经领取生育证并怀孕的,生育证继续有效;未怀孕的,不适用第(2)条规定。
1.4、自治州、自治县和民族乡除适用第(1)条、第(2)条规定外,夫妻均系少数民族,一方是农村居民的,可以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夫妻均系农村居民,双方或者一方是少数民族的,可以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
申请材料:
①结婚证、户口簿和双方身份证;②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收养状况证明;③其他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条件的证明。
办理程序:
①窗口受理;②内部流转审查;③领导决定;④窗口出件。
办理期限:呈送符合规定的申请材料后,即时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2).施行恢复生育手术审批
办理条件:
已落实节育措施,因子女死亡、伤残等特殊情况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要求实施恢复生育手术的已婚育龄人员。
申请材料:
①施行恢复生育手术申请书;②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③子女死亡证明、病残儿鉴定结论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证明及其复印件;④再生育审批表。
办理程序:
①窗口受理;②内部流转审查;③领导决定;④窗口出件。
办理期限:即时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3).非医学需要的妊娠14周以上终止妊娠手术审批
办理条件:符合法定条件妊娠14周以上,要求实行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的妇女。
申请材料:施行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申请书;
②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③需要实行终止妊娠手术的特殊情况证明。
办理程序:①窗口受理;②内部流转审查;③领导决定;④窗口出件。
办理期限:即时办理。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6、塘格木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为提高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政治稳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县突发公共应急预案要求,结合我镇具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总则
(1)适用范围
处置发生在我镇范围内,具有突发性,造成或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较大经济损失、破坏社会安定稳定等严重危害和影响的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
(2)、工作原则
?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基本目标是最大限度降低突发公共事件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依法建立健全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防灾减灾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报告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水平。
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实行镇、村、企事业单位、部门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属地管理,进行分级响应。
2、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和响应级别
(1)分类
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四类:
自然灾害。主要包括干旱、暴雨、台风、冰雹、强寒流、霜冻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山体崩裂、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水运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工矿企业、建设工程、重要水利设施、公共场所及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气、大型建筑物倒塌和道路严重塌陷等事故,以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重大动植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④、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交通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危害社会正常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
(2)响应级别
按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级。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标准是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的依据。
3、组织机构与职责
突发公共事件由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救援处置。
(2)应急指挥部和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应急指挥部
当发生或可能发生突发公共事件时,负责领导、组织和指挥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督促各村和各有关部门及时有效做好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及事后恢复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镇综治办,负责所有紧急情况的接警、转报和组织施救,以及必要的日常工作协调,应急处理等工作。
专业处置组的职责
现场施救组。由镇机关、派出所、人武部、供水、供电、事发地等单位人员组成抢险抢修队伍,主要任务是营救受伤人员,寻找生存者和遇难者,撤离、疏散现场及周边危险地带受到威胁的人员;划定危害区域,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消除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和危害源;抢修交通、供水、供电、供汽等公共基础设施。
警戒治安组。由派出所负责。主要任务是建立警戒区域,防止与救援无关的人员进入现场,保障现场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负责事发地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物资、救援队伍、疏散人群、伤员运送车辆的顺利通行。
医疗救护组。由镇卫生院负责。主要任务是建立现场急救站或临时救援点,对受伤人员开展现场急救并及时转送医院治疗;保障现场急救和医疗人员人身安全;统计死伤人数;控制传染病源;负责临时安置场所的卫生、防疫、消毒和人员医疗;监测现场水体、饮用水、食物、土壤、农作物等的污染情况,对现场污染物消毒清理等。
后勤保障组。由镇党政办、民政办、财政所等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组织经费及时足额到位,调集和运送救灾抗灾物资、救援设备器材,负责做好工作人员的日常生活保障工作。
新闻协调组。由镇党政办负责。主要任务是确保信息及时传递;核实、统计和上报灾情;协助做好对外联络,做好新闻报道和发布工作。
善后工作组。由镇民政办、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组成。主要任务是及时、准确查清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原因和责任,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写出损失评估报告,快速理赔,保证群众的基本生活。及时处理遇难者遗体的临时保管及火化工作。
4、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发布和报告
(1)预测
加强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报体系建设,提高预测、预报准确性,采取有效的预防和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2)预警级别与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级别要严格按照严重性与紧急程序,分为特别严重(Ⅰ级)、严重(Ⅱ级)、较重(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镇突发公共事件预警的发布,由镇党政办负责发布,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配合。
(3)报告
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所在的村(居)两委应在最快时间内拨打报警电话、急救电话,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后续情况。
【地理位置】塘格木镇始建于2006年8月,平均海拔3200米,与兴海县河卡镇、切吉乡、沙珠玉乡、廿地乡、江西沟乡、黑马河乡、铁盖乡接壤,距县城6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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