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5120100000501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08-01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共和海湖藏医高原医养结合医院 运营高原医养结合型养老养生示范基地实施方案》解读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为积极响应国家“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以及《关于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青海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政策要求,结合共和县养老服务实际需求,经共和海湖医院申请,拟将其转型改制为共和海湖藏医高原医养结合医院,打造具有鲜明高原与藏医特色、中藏西医并举的服务模式。该项目面向全县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空巢老人、高龄老人等群体,以高原病、老年病医疗服务为保障,构建居家养老、社区照顾与机构养老相结合的养老咨询及专业服务体系。同时兼顾全县老年人健康养生需求,提供涵盖养老服务、医疗保障、临终关怀、健康管理、休闲度假、餐饮药膳、健身娱乐、修心养性的“八位一体”的养老养生服务,旨在满足老年人多样化、高品质的养老需求,充分发挥本地特色资源优势。
二、文件制定过程
鉴于共和县目前缺乏专业的养老养生基地及医养结合机构,结合县域实际以及县委主要领导批示精神,由县卫健局牵头,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起草了项目运营方案。方案起草过程中,多次向县民政局、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各部门从专业角度提出了宝贵建议。根据收集到的意见,对方案进行反复修改完善,形成《共和海湖藏医高原医养结合医院运营高原医养结合型养老养生示范基地实施方案》,提交县政府审议。
三、文件主要内容
建设医养结合养老养生示范基地,是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推动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整合医疗、养老、康复、养生等资源,构建“医中有养、养中有医”的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全周期、高品质的健康养老服务。《共和海湖藏医高原医养结合医院运营高原医养结合型养老养生示范基地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明确运营的基本原则、界定经营性质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规划具体服务事项、划分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等,以保障方案落地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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