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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5123100000005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12-3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行政规范性文件

共政办〔2025〕86号关于印发《共和县农村公路养护员奖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以此件为准)

来源: 发布时间:2025-12-31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共和县农村公路养护员奖惩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51231

 

共和县农村公路养护员奖惩实施细则

 

一、奖励

(一)绩效奖励

设立每半年1次的定期考核,对于考核合格的护路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绩效奖励。年度两次均为优秀的护路员发放一定额度的奖励资金,奖励资金来源为扣除的浮动补贴资金,按照优秀护路员数量平均发放,单项奖励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单项浮动补贴3000元,结余资金全部上交县级财政。

(二)荣誉奖励

每年评选出“年度优秀护路员”,对于全年工作表现优秀的护路员颁发荣誉证书。

二、惩处

(一)书面诫勉

轮换后初次对辖区内巡护管养目标不清未向乡镇或者县交通运输局反馈路长制牌子未更换、未发挥护路员管护职责的人员由共和县交通运输局下达书面诫勉,记录在个人工作档案中,影响其后续的考核和续聘

(二)得分扣除

根据《共和县农村公路管护员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第五章  护路员绩效考核及奖惩”之第二十一条规定:护路员应当承担下列共性职责”,每在管护范围内发现下列问题的,按绩效扣除相应的考核得分护路员每月考核分为100分。

1.与监管农牧户签订管护责任书,管护工作到位扣10分;

2.片区范围内所有乡村道路进行日常巡护管养和路域环境整治,扣5分;

3.每月出勤天数少于15天,按天数扣减不超过3分(连续5天扣1分);

4.道路日常巡护、宣传、监测等职责不到位,扣2分;

5.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一次性死亡3人以上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乡镇和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并扣减所有护路员分数,扣减全年浮动补助。

(三)加分项

1.护路员工作被县以上路长办表扬的个人,一次加分2分。

2.道路安全隐患并查实的护路员,一次加2分。

3.督促辖区实施门前三包,抽查中路与环境整体提升的,一次加1分。

(四)考评结果运用

半年考核得分在95以上的护路员为优秀发放全额半年基础补贴和全额半年浮动补贴7500得分在94-89之间的为良好,发放全额半年基础补贴和80%的半年浮动补贴即7200元得分在89-80分之间的为合格,发放半年全额基础补贴和60%的半年浮动补贴,即6900得分在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发放半年全额基础补贴,即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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