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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 | 2017-07-1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共和县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共和县财政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共和县财政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共和县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共和县财政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共和县财政局《收入决算表》;
三、共和县财政局《支出决算表》;
四、共和县财政局《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共和县财政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共和县财政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共和县财政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共和县财政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共和县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共和县财政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为机构改革后“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
(一) 贯彻执行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拟定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全县财政税收的中长期规划、财政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县域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县域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 根据年度预算安排,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组织实施国家确定的税种增减、减免税的工作。组织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三) 承担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县政府委托,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拟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四) 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有关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照权限管理有关财政票据,建立健全财政票据管理相关制度。受县政府委托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的立项审查,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负责监缴罚没收入。管理彩票市场,负责彩票公益金管理。
(五) 负责管理本级预算单位资金的审核和拨付,
并对各预算单位经费实行预算指标控制管理。监督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
(六) 负责管理本级预算单位支出管理工作。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其他收支的管理工作,监督执行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有关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七) 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改革方案、实施办法;负责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转让、登记以及统计、分析工作,指导财产评估业务。负责国有企业资本经营预算草案的编制工作,界定执行《企业财务制度》。
(八) 负责办理和监督县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国家和省、州、县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国家和省、州、县级财政投入的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农扶贫资金和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监督执行社会保障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九) 负责管理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十) 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信息化建设。
(十一)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6年度决算编制范围包括各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0个(详情见附表)。各级单位年末人数43人,其中在职人员39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其他人员4人。
第二部分 共和县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共和县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共和县财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共和县财政局2016年度收支总决算880.5万元,比2015年收支总决算增加295.88万元。主要原因是:(说明收支增或减的主要原因)。其中:
(一)收入总计846.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682.9万元,为县财政当年拨付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万元,为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3、事业收入**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例如:(请举一个所属事业单位的主要事业收入情况)。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例如:(请举一个所属事业单位的经营收入情况)。
5、下级单位上缴收入**万元,为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163.9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是绩效考评奖励资金、存量资金收入及对沙珠玉乡扶持资金等。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万元,为事业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33.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即包括财政拨款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738.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83.9万元,主要用于本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公共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外交(类)支出**万元,主要包括xxx及所属单位参加国际组织、以及对外交流活动等的支出。
3、公共安全(类)支出**万元,主要用于xxx及所属单位治安管理、刑事侦查和消防等方面的支出。
4、教育(类)支出**万元,主要用于xxx及所属院校和干部教育单位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5、科学技术(类)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及改善科技条件等方面的支出。
6、粮食物资储备支出5.4万元。主要用于粮食风险基金方面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8、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6万元,主要用于彩灯制作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彩灯制作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98.5万元,主要用于环境整治及PPP项目咨询费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4.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12、结转下年142.1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 关于共和县财政局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化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92.5万元,占本年支出总计的93.8%。2016年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198.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工资上涨;二是新招录公务员6名。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构成情况。2016年财政拨款692.5万元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8.0万元,占77.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万元,占0.7%;科学技术支出7万元,占1%;城乡社区支出98.5万元,占14.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34.1万元,占4.9%;国土海洋气象支出1.6万元,占0.2%;农林水支出3万元,占0.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5.4万元,占0.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直属上级部门拨付资金。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下级单位上缴收入:指所属的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管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指**机关档案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教育(类) **教育(款)
1、**教育:指所属**学校用于教学等方面的支出。
2、干部教育:指所属干部教育单位用于教学方面的支出。
(十一)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社会公益研究、高技术研究筹方面的支出。
(十二)科学技术(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指所属科研单位用于改善科技条件方面的支出。
(十三)科学技术(类)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指用于
科技业务管理、培训方面的支出。
(十四)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 新闻出版(款):指用于所属新闻等单位的支出。
(十五)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款):指所属出版单位用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1)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指用于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方面的支出。
(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所属行政单位未实行归口管理的离退休经费方面的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类)公立医院(款)
1、行业医院: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重大公共卫生专项:指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方面的支出。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1、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指1998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以后,按照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十九)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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