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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5091100000292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9-1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规划信息

《共和县黑马河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公示稿

来源: 发布时间:2025-09-11 浏览次数: 【字体:

《共和县黑马河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2021-2035年)》

草案公示及征求社会意见

《共和县黑马河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已编制完成。根据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进一步提升“规划”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将成果公示和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2025年9月11日至2025年10月11日,共30天。

二、公示方式:共和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三、意见建议反馈渠道:公示期间,可将宝贵意见和建议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箱投递至黑马河镇人民政府或共和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请在信件封面或邮件标题注明:“共和县黑马河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意见建议”字样。

邮寄地址:共和县政府1号办公楼225办公室或共和县黑马河镇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室。

邮政编码:813099。

电子邮箱:175******8551@163.com。

四、本次公示内容为《规划》意见征求稿,《规划》数据和内容以最终批复文件为准。

热忱期待您的参与,感谢为《规划》建言献策!

 

《共和县黑马河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编制目的

为完善共和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加强和规范规划建设管理,制定《共和县黑马河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本规划是对《共和县黑马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细化和深化,是对土地用途、建设强度、公共配套、空间组合和市政道路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以及核定规划条件、核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等的法定依据,是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完善功能配置、激发发展活力的实施性政策工具。

第2条 规划范围

北至环湖西路、南至滨河路、西至青年路、东至黑马河,由黑马河镇区城镇开发边界围合的范围,面积约106.64公顷。

第3条 规划效力

本规划是黑马河镇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各项建设、管理的法定性文件,规划范围内任何土地的用地性质、用地规模、用地边界,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改建、拆建、新建,道路和公用设施的新建和改造等,均应符合本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章 目标定位

第4条 功能定位

落实黑马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求,建设共和县重点城镇、青海湖环湖地区门户城镇、国家级旅游小镇、草原驿站。

第5条 用地规模

落实黑马河镇区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06.64公顷。

第三章 土地利用

第6条 空间结构

落实空间发展策略和城镇发展方向,明确功能结构、重点发展区域和功能组团、发展廊道与轴带,规划形成“两心两轴、两带五片区”的空间结构。

(1)“两心”即综合旅游服务核心和交通集散核心;

(2)“两轴”即生活服务轴和文化体验轴;

(3)“两带”即滨海旅游休闲带和滨河生态绿带;

(4)“五片区”即旅游度假服务区、旅游综合服务区、滨水生态休闲区、公共管理行政区和活力宜居产业区。

第7条 用地构成

规划范围内主要用地类型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其中,居住用地占比约7.53%,重点开展集中安置住房建设;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占比约15.51%,重点完善教育、医疗、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用地占比约46.42%,重点完善镇级商业商务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和社区商业服务设施;交通运输用地占比约24.37%,重点完善镇区道路交通网络,保障外联内畅,完善社会停车场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占比约1.23%,重点完善供热、消防、通讯等市政设施;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占比约4.76%。

第四章 综合交通规划

第8条 道路系统

优化道路网络,形成主、次干路强化网络连贯,支路扩大覆盖与通达,构建外畅内通、组团明确的路网体系。规划范围内路网密度达8公里/平方公里。

落实上位规划提出的主干路方案,保持路网整体衔接的有序性,规划形成“Y”字形主干路骨架路网,由环湖西路和黑马河大街构成。

次干路与主干路布局相协调,形成间距合理、为主干路提供快速集散与分流服务的次干路网路,由同心路、光明大道、滨河路、绿洲南路以及求学路构成。

适度加密支路网,提升连通度与可达性。

第五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9条 镇级公共服务设施

按“15分钟、5-10分钟”两个社区生活圈的服务需求,配建派出所、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卫生服务中心、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中学、小学、幼儿园、菜市场、商业服务网点、公共厕所、公交车站等服务设施。

第六章 绿地与开敞空间

第10条 绿地系统结构

规划形成“一心、两带、多点”的绿地和开敞空间结构。

(1)“一心”为黑马河大街和环湖西路交汇的活力核心;

(2)“两带”依托黑马河大街和环湖西路形成的景观绿带;

(3)“多点”为多个广场和街头绿地。

第11条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布局

匹配社区生活圈配置公共绿地,形成生态功能完善、环境品质宜人、体现人文特色的公园绿地体系。规划公园绿地1处、广场2处。

第七章 城市设计指引

第12条 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两轴一带四区”的空间结构。

(1)“两轴”为人文景观轴,依托黑马河大街围绕两侧商业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重点打造城镇文化体验场所,是小镇精神载体;自然景观风貌轴,依托黑马河与草场湿地等生态资源,以水穿绿,形成蓝绿交织的自然景观轴线。

(2)“一带”为环湖旅游休闲带,沿观日路,结合沿线旅游服务设施与黑马河景区进行打造,重点营造观日出视线通廊与旅游服务,满足游客观光休闲的需求。

(3)“四区”为旅游综合服务区、居民综合服务区、活力宜居生活区和滨湖休闲商业区。

第13条 建筑高度控制规划

黑马河镇区整体按照“北高南低”的高度控制原则对开发建设进行控制引导,总体形成中低开发强度、集约紧凑的建设模式。临街商业建筑层数一般应设置为1-2层,建筑高度不超过9米;重要的公共建筑及标志性建筑不得超过4层,建筑高度不超过15米;居住建筑以1-2层为宜。

第14条 开发强度控制引导

黑马河镇区构建“西高东弱”的开发强度管控。镇区西部为新建区,主要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和商业商务区,开发强度较高。

容积率不超过1.0:教育用地、交通场站用地、公用设施用地。

容积率不超过1.2:居住用地。

容积率不超过1.5:机关团体用地、文化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

第八章 控制线规划

第15条 道路红线控制

规划道路网络包括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三个等级,合理确定各级新建道路的红线宽度控制。本次规划城市主干道红线宽度控制在28-46米;次干道红线宽度控制在16-24米;支路红线宽度充分考虑节约用地要求,原则上不超过20米,一般情况按12-16米控制。

第16条 城市绿线

沿黑马河大街、环湖西路、滨河路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和管线廊道控制防护绿地;各类绿地纳入绿线管控。

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实施管控,城市绿线范围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不得违反规定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第17条 城市黄线

黑马河镇区城市黄线控制设施用地包括天然气锅炉房、通信局所、消防站等市政设施以及社会停车场等交通设施。

城市黄线按照《城市黄线管理办法》进行管控,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城市黄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严禁侵占和改变用地性质,因城市发展和城市功能、布局变化等,需要调整城市黄线的,应保证基础设施的系统性和服务能力不降低,依法调整详细规划,并相应调整城市黄线。


 

附图

01区位图

02用地现状图

03单元底线管控图

04单元用地布局规划图

05单元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06单元综合交通规划图

07单元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图

08地块层面图则编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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