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503240000019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3-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上级文件 |
海南州2025年商务领域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州委、州政府工作要求,根据商务厅等6部门印发的《青海省2025年商务领域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海南州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执行时间
除汽车报废更新和汽车置换(以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范围和标准外),其余每项补贴活动执行时间及所需资料开具时间均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申请端口关闭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24时。
二、申请流程
1.省级补贴资金
具体按照《青海省2025年商务领域加力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细则》(青商运字[2025]8号)的通知要求按照流程申领。
2.州级补贴资金
参加海南州扩围的汽车、家电等领域的消费者,根据本细则规定可以享受州级补贴。按照企业报送、县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和州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线下发放补贴。
三、补贴方向和标准
(一)汽车报废更新
1.补贴范围和标准。在《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汽车以旧换新有关工作的通知》(商消费函〔2024〕392号)基础上,将符合条件的国四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纳入可申请报废更新补贴的旧车范围。2025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2012年6月30日(含当日,下同)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4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及其他燃料乘用车,或2018年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2万元;对报废上述符合条件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1.5万元。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
2.补贴申请程序和资料。个人消费者于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补贴受理地(即《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地)提交补贴申请。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以下简称4类证明),均应自2025年1月1日起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参加申请补贴的报废汽车所有人和新购置汽车所有人应为同一个人消费者,其所报废的符合条件的旧车,应当于2025年1月8日前登记在申请人名下;在补贴申请审核期间,其所新购置的汽车应登记在申请人名下。
对在2024年7月25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4类证明,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4类证明的个人消费者,可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支持范围,并计入2025年当年享受补贴次数。申请人相应报废的机动车和所购买的新车应符合商消费函[2024]392号文有关要求。
(二)汽车置换更新
3.补贴范围和标准。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乘用车并在青海省内购买乘用车新车(新车发票时间应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给予汽车置换更新补贴。购买5万元以下的新能源乘用车补贴0.5万元、燃油车补贴0.3万元;购买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新能源车补贴1.2万元、燃油车补贴1万元;购买10万元(含)以上新能源乘用车补贴1.5万元、燃油车补贴1.3万元。个人消费者按《细则》标准申请补贴,转让的既有乘用车登记在本人名下的时间最迟不得晚于2025年1月8日。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每位个人消费者最多享受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同一辆新车不能同时申领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置换更新补贴。
4.补贴申请程序和资料。个人消费者于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登录云闪付APP提交补贴申请。车辆转让人与新车购买人为同一人,车辆转让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正反两面)、二手车交易市场或具有二手车交易资质的汽车经销企业出具的车辆转让凭据(转让合同、销售发票)、转让后车辆所有权发生变更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所购买新车车辆识别代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申领补贴银行卡(一类户借记卡)照片或扫描件等。
(三)新车购置补贴。
5.补贴范围和标准。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海南州内新购买10万元以下家用车(燃油车排量2.0升及以下,总质量4.5吨以下的非运营家用轻型小货车)的个人消费者州级补贴2000元,在青海省内购买新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含燃油车、新能源车),购车价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新车,一次性补贴3000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新车,一次性补贴4000元;20万元(含)以上新车,一次性补贴5000元。购车价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含税价为准。新车购置补贴与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不得同时享受。
6.补贴申请程序和资料。个人消费者于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登录云闪付APP提交补贴申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正反两面)、申领补贴银行卡(一类户借记卡)、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四)家电以旧换新活动
7.补贴范围和标准。在青海省内购买2级以上能效或水效标准的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微波炉12类家电给予以旧换新补贴,将壁挂锅炉、扫地机器人、洗地机、微蒸烤一体机、投影仪、消毒柜、破壁机、咖啡机8类家电产品纳入补贴范围。对以上20类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给予产品实际销售价格15%的补贴,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给予产品实际销售价格的20%的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对以上20类无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给予产品实际销售价格10%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在海南州购买电暖气、挂熨烫机、电开水瓶、茶吧机、 酥油机、户用光伏电源6类州级活动家电产品给予15%的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8.补贴申请程序和资料。享受省级补贴的个人消费者于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登录云闪付APP提交补贴申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正反两面)、申领补贴银行卡(一类户借记卡)照片或扫描件、新家电产品销售发票、签购单等。发票栏须严格注明“家电以旧换新一补贴产品名称(需与20类补贴产品名称一致)”,补贴范围内的每一类产品须单独开具一张发票。
(五)数码产品购新
9.补贴范围和标准。对个人消费者在青海省内购买的手机、平板(含学习机)和智能手表(手环)(含电话手表)3类数码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实际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单笔上限不超过500元。
10.补贴申请程序和资料。个人消费者于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登录云闪付APP提交补贴申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正反两面)、申领补贴银行卡(一类户借记卡)照片或扫描件、销售发票、签购单、产品SN码、产品激活照片等。发票栏须严格注明“数码产品购新一补贴产品名称(需与3类补贴产品名称一致)”,补贴范围内的每一类产品须单独开具一张发票。
(六)家居消费品焕新
11.补贴范围和标准。基础装修:个人消费者在青海省内购买符合要求的地板、瓷砖、板材、门、窗、厨卫吊顶、墙面装饰材料(含乳胶漆、壁纸、墙布)等7类产品,按照实际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限申请1次补贴,每类产品补贴金额不超过2000元。厨卫和家具焕新:个人消费者在省内购买符合要求的床(含床垫)、衣柜、沙发、茶几、电视柜、餐桌(椅)、书桌(椅)、书柜、橱柜、浴室柜(含洗脸池)、淋浴房(浴缸)、马桶(含智能马桶及智能马桶盖)、灯具、窗帘等14类产品,按照实际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限申请1次补贴,每类产品补贴金额不超过1500元。智能家居焕新:个人消费者在青海省内购买符合要求的全屋智能设备、智能安防(含智能门锁、智能家用监控)、智能灯光、智能网关、智能音箱、智能晾衣架、智能新风系统、智能按摩椅、智能服务机器人、家用垃圾处理器、家用饮水过滤器等11类产品,按照实际销售价格的10%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限申请1次补贴,每类产品补贴金额不超过1000元。低碳化改造:个人消费者在青海省内购买符合要求的多层玻璃窗户、墙体保温隔热材料、农户住宅阳台封闭材料等3类产品,按照实际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限申请1次补贴,每类产品补贴金额不超过2000元。低保户、残疾人和优抚对象凭相关证件或证明可按照上述35类产品实际销售价格的20%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限申请1次补贴,每类产品补贴金额不超过3000元。
12.补贴申请程序和资料。个人消费者于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登录云闪付APP提交补贴申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正反两面)、申领补贴银行卡(一类户借记卡)照片或扫描件、销售发票、签购单等资料。发票栏须严格注明“家居消费品换新一补贴产品名称(需与35类补贴产品名称一致)”,补贴范围内的每一类产品须单独开具一张发票。
(七)家装焕新补贴
13.补贴范围和标准。对2025年度全州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户和青海湖水位上涨淹没区农牧民住房搬迁户予以房屋装修补贴,在装修验收通过后,按装修实际支付金额的20%给予家装补贴,每户限申请1次,补贴上限不超过2万元。
14.补贴申请程序和资料。符合补贴范围的个人消费者于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登录云闪付APP提交补贴申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正反两面)、申领补贴银行卡(一类户借记卡)照片或扫描件、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庄廓证)、装修合同、验收清单、发票、房屋装修前后对比照片等资料。装修费用不含人工费、管理费等非实物消费金额,发票栏须严格注明“家装焕新”,发票金额须与装修合同内容、付款记录一致。此项补贴除线上审核外,需入户核查。
(八)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15.补贴范围和标准。在青海省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个人消费者补贴600元,换购其他类型电池电动自行车补贴500元,每位消费者可享受1次补贴。
16.补贴申请程序和资料。个人消费者于2025年12月31日前通过登录云闪付APP提交补贴申请。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正反两面)、申领补贴银行卡(一类户借记卡)照片或扫描件、旧车蓄电池类型、旧车照片、旧电动自行车报废回收证明、新车蓄电池类型、新车合格证、新车照片(含牌照)、新车车牌号码、新车发票照片或扫描件、支付凭证(交易小票)照片或扫描件等。
四、以旧换新服务平台
省级补贴资金在云闪付APP设置“以旧换新 青亲U惠”专区,分设“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及数码产品购新、家居消费品换新、家装焕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版块。通过数字化的方法和手段,线上完成以旧换新申请登记、审核查验、补贴兑付等工作。州级扩围补贴资金在线下补贴。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资金渠道。本细则列扩围补贴政策,由州财政承担,海南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会同州财政局统筹使用好中央、省级资金,按照先到先得,最终以时间或资金使用完为准确进行补贴。
(二)加大政策宣传。州内相关部门要统筹各类资源,指导行业、企业加大政策措施进社区、下基层,组织协会、媒体等广泛宣传政策标准、申请流程等相关信息,持续扩大政策影响力和覆盖面。开通咨询服务热线,做好政策答疑,对汽车的建议使用年限、维修保养周期、超期使用安全隐患等标准和信息开展宣介,倡导绿色、安全消费理念。加强消费大数据分析,跟踪研判消费趋势特点和政策实施成效。
(三)加强督促落实。要切实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合规引导,加强风险防范,严防地方保护、企业借机涨价、违规骗补等行为,对通过弄虚作假骗补资金的,要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不得要求将废旧汽车、家电等交售给指定的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
本细则由海南州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其他有关事宜与《细则》进行互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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