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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6-05-09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级文件

共政办〔2016〕39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共和县招生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5-0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共和县招生委员会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任:赵 建 荃     县委常委、副县长、宣传部长

副主任:普华才让     县教育局局长

  员:吴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东 忠 民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旦正多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文 兰     县财政局局长

           张 海 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董 海 生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杨 应 奎     县国家保密局局长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樊 德 春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县供电公司经理

却巴东主     县教育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拉 旦 加     县教育局招生办主任

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拉旦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招生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化,报请主任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招生委员会职责:

1.执行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2.组织本地区考生报名、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试、建档、录取查询及政策咨询服务工作;

3.开展招生、考试的政策宣传、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4.负责本地区普通高考、中考、会考,保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正当利益,调查处理并负责向省招委报告本地区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5.负责落实省州招办、省招委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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