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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6-05-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16〕39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共和县招生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共和县招生委员会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赵 建 荃 县委常委、副县长、宣传部长
副主任:普华才让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吴 斑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东 忠 民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旦正多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文 兰 县财政局局长
张 海 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董 海 生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杨 应 奎 县国家保密局局长
那 扎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樊 德 春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薛 炜 县供电公司经理
却巴东主 县教育局副局长
华 藏 县公安局副局长
拉 旦 加 县教育局招生办主任
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拉旦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招生委员会成员如有变化,报请主任同意后,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招生委员会职责:
1.执行招生考试的政策规定,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2.组织本地区考生报名、政治思想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考试、建档、录取查询及政策咨询服务工作;
3.开展招生、考试的政策宣传、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4.负责本地区普通高考、中考、会考,保护考生和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正当利益,调查处理并负责向省招委报告本地区招生工作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5.负责落实省州招办、省招委办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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