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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6-10-1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16〕135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共和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 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共和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自查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扎 西 县政府副县长(人选)
副组长:赵 久 文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成 员:李 文 兰 县财政局局长
安 进 奎 县水利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祁 玉 林 县统计局局长
薛 文 财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沈 建 云 县农牧局和科技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赵久文同志兼任,抽调万玛东智、魏海生、张寿财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201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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