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群导航

海南州人民政府

政府工作部门

各县政府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手机版

共和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政府文件>县级文件>详细内容
全文检索
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17-03-0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级文件

共政办〔2017〕10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共和县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3-0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住建厅、环保厅、农牧厅、水利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的通知》(建村〔20175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县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决定成立共和县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谢 康 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 久 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员:才项多杰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安 进 奎    县水利局局长

董 海 生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羊本才让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沈 建 云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人选

赵 顺 海    县城镇管理局局长

        恰卜恰镇人民政府镇长

         谭 海 荣    龙羊峡镇人民政府镇长

                 倒淌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元旦才让    塘格木镇人民政府乡长

        切吉乡人民政府乡长

         叶 太 加    江西沟乡人民政府乡长

         索南东主    黑马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西    石乃亥乡人民政府乡长

吉 先 加    沙珠玉乡人民政府乡长

南加才让    廿地乡人民政府乡长

        铁盖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赵久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海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工作的牵头抓总、组织协调、信息录入等日常工作。办公室电话:09748525665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备村排查工作,牵头建立非正规垃圾排放点和漂浮垃圾排查工作台账,指定专人做好排查信息录入工作。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负责交通干道、旅游景点、环境敏感区排查工作,建立非正规垃圾排放点和漂浮垃圾排查工作台账,指定专人做好排查信息录入工作。

县城镇管理局:负责县城规划区排查工作,督促环卫公司做好县城保洁工作,建立工作台账。

县农牧和科技局:负责草原、农田等区域排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

县水利局:负责河流、湖泊(水库)、水利枢纽工程排查工作,建立工作台帐。

县创建办:负责督促乡镇集镇和寺院等地区环境卫生工作,建立寺院垃圾排查工作台账。

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的垃圾排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

 

 

 

 

 

         2017年2月23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