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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03-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17〕10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共和县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省住建厅、环保厅、农牧厅、水利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的通知》(建村〔2017〕5号)要求,切实做好我县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决定成立共和县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谢 康 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赵 久 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才项多杰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安 进 奎 县水利局局长
董 海 生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羊本才让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沈 建 云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人选
赵 顺 海 县城镇管理局局长
陈 军 恰卜恰镇人民政府镇长
谭 海 荣 龙羊峡镇人民政府镇长
加 羊 倒淌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元旦才让 塘格木镇人民政府乡长
华 科 切吉乡人民政府乡长
叶 太 加 江西沟乡人民政府乡长
索南东主 黑马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扎 西 石乃亥乡人民政府乡长
吉 先 加 沙珠玉乡人民政府乡长
南加才让 廿地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 燕 铁盖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赵久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海娟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工作的牵头抓总、组织协调、信息录入等日常工作。办公室电话:0974—8525665。
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备村排查工作,牵头建立非正规垃圾排放点和漂浮垃圾排查工作台账,指定专人做好排查信息录入工作。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负责交通干道、旅游景点、环境敏感区排查工作,建立非正规垃圾排放点和漂浮垃圾排查工作台账,指定专人做好排查信息录入工作。
县城镇管理局:负责县城规划区排查工作,督促环卫公司做好县城保洁工作,建立工作台账。
县农牧和科技局:负责草原、农田等区域排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
县水利局:负责河流、湖泊(水库)、水利枢纽工程排查工作,建立工作台帐。
县创建办:负责督促乡镇集镇和寺院等地区环境卫生工作,建立寺院垃圾排查工作台账。
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辖区内的垃圾排查工作,建立工作台账。
2017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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