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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09-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17〕125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共和县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8月30日
是否宜公开选项:宜公开
抄送: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纪委办公室。 |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30日印发 |
共和县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国办发〔2017〕56号)、全国质检系统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7〕132号)要求,依法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电线电缆行为,切实提高我县电线电缆产品质量,规范市场秩序,排查和消除质量安全隐患,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7年8月至10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电线电缆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取缔生产假冒伪劣电线电缆生产企业和窝点,坚决清除销售假冒伪劣电线电缆销售商和市场,坚决杜绝假冒伪劣电线电缆用于工程建设等领域。通过严格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假冒伪劣电线电缆的企业和违法犯罪分子,确保我县电线电缆产品质量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共和县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 文 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樊 德 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张 继 华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赵 久 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郑 伟 章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安 进 奎 县水利局局长
韩 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华 藏 县公安局副局长
李 明 霞 县公安消防大队队长
韩 正 刚 县供电公司经理
高 兴 红 中国电信共和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樊德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开展流通领域专项监督检查。对电线电缆相关销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流通领域开展现场检查,彻查流通领域以“奥凯问题电缆”为重点的各类问题电缆,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次充好、假冒伪造认证标志、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发现线索和问题及时通报相关部门,追查流向,及时处置,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及时立案调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配合)。
(二)开展工程领域专项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入排查工程项目“奥凯问题电缆”的安排部署,对相关行业领域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使用近三年内群众举报、检查不合格及有违法记录企业生产的电线电缆产品,特别是对低价中标工程项目使用的电线电缆进行全方位排查,发现线索和问题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拆除、更换“问题电缆”,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局、县水利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供电公司、中国电信共和分公司分别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配合)。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电线电缆产品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及时成立相应的电线电缆产品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切实抓出成效。
(二)压实责任,强化监督。各成员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认真吸取西安“问题电缆”事件教训,对照检查质量监管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排查解决电线电缆行业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县政府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成员单位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各有关单位要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对工作开展不力、执行上级要求不坚决、敷衍走过场的单位及个人,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互联互动,齐抓共管。各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齐抓共管、协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强信息互通,切实做好情况通报,对核实的问题线索要在3日之内通报相关部门。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沟通协调,并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联络员信息(包括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9月5日前报县政府办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线电缆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总结分别于9月30日、10月16日前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后上报县政府。
联系人:肖虎 联系号码:8571685;
附件:1.共和县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分、2.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附件1:
共和县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序号 |
单位 |
工作职责分工 |
联络员 |
1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加强流通领域电线电缆商品质量监管,重点排查市场中“奥凯问题电缆”情况;督促电线电缆市场经营者落实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其销售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商品,杜绝问题电线电缆在市场上销售。发现市场存在问题电线电缆的情况要及时通报有关部门,特别是生产、使用领域有关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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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
严格执行电线电缆生产项目审批的相关产业政策、严防电线电缆相关产品产能过剩。推动电线电缆生产企业技术改造,提升电线电缆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加强电线电缆产品品牌培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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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县公安局 |
负责做好全县各类电线电缆质量问题违法犯罪活动的制止和侦查;依法受理查处相关职能部门移交的电线电缆质量问题的案件,提前介入电线电缆质量问题的查处工作,尤其是针对重大工程、民生工程中涉嫌使用问题电缆的查处工作,做好证据保全、流向追溯;依法从严查办各类重大电线电缆违法案件,加大打击刑事犯罪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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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重点排查我县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中使用、已购未使用“奥凯问题电缆”情况;监管部门职能范围内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使用电线电缆的质量,督促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来料把关、去向溯源等台账,杜绝问题电线电缆流入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快速有效处置本部门发现、外部门通报的已使用或已购未使用问题电缆,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在工程建设中发现的问题电缆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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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县交通 运输局 |
重点排查我县公路工程建设中使用、已购未使用“奥凯问题电缆”情况;在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组织协调有关工程建设使用电线电缆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使用电线电缆的管理和维护,督促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来料把关、去向溯源等台账,加强电线电缆进场验收及第三方检测,杜绝问题电线电缆流入公路、水路、地方铁路等工程建设;快速有效处置本部门发现、外部门通报的已使用或已购未使用问题电缆,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在工程建设中发现的问题电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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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县水利局 |
重点排查我县水库和其他水利水电工程等建设中使用、已购未使用“奥凯问题电缆”情况;在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组织协调有关工程建设使用电线电缆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来料把关、去向溯源等台账,杜绝问题电线电缆流入水库等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快速有效处置本部门发现、外部门通报的已使用或已购未使用问题电缆,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在工程建设中发现的问题电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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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国电信共和分公司 |
重点排查我县通信设施建设中使用、已购未使用“奥凯问题电缆”情况;在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组织协调有关工程建设使用电线电缆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来料把关、去向溯源等台账,杜绝问题电线电缆流入通信设施工程建设。快速有效处置本部门发现、外部门通报的已使用或已购未使用问题电缆,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在工程建设中发现的问题电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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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县消防大队 |
在本部门职能范围内重点排查我县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中使用、已购未使用“奥凯问题电缆”情况;监管本部门职能范围内在建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使用电线电缆的质量、督促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来料把关、去向溯源等台账,杜绝问题电线电缆流入工程建设。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使用电线电缆不当或使用问题电线电缆引发火灾的隐患。快速有效处置本部门发现、外部门通报的已使用或已购买未使用问题电缆,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在工程建设中发现的问题电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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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县供电公司 |
重点排查我县电网建设中使用、已购未使用“奥凯问题电缆”情况;监管电网建设使用电线电缆的质量,督促使用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来料把关、去向溯源等台账,杜绝问题电线电缆流入电网工程建设。快速有效处置本部门发现、外部门通报的已使用或已购买未使用的问题电缆,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在工程建设中发现的问题电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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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电线电缆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姓 名 |
单 位 |
职 务 |
联 系 电 话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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