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6010700000014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1-0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26〕3号 共和县保障性住房不动产证首次登记实施方案
共政办〔2026〕3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保障性住房不动产证首次
登记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审计局、县税务局:
现将《共和县保障性住房不动产证首次登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6年1月6日
共和县保障性住房不动产证首次登记实施方案
为全面规范保障性住房产权管理,明晰产权归属,切实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解决保障性住房不动产证首次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青海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省州县安居工程专项整治相关要求,结合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实际,制定保障性住房不动产证首次登记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经梳理排查,全县未完成首次登记的保障性住房涉及2547套,总建筑面积约24.6万㎡。力争在2026年3月底前,累计完成全县保障性住房项目不动产首次登记率达到35%以上,2026年6月底前,累计完成全县保障性住房不动产首次登记率达50%。力争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全县保障性住房不动产首次登记实现“应登尽登”,确保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化解,群众办证渠道畅通。
二、登记范围与基本原则
(一)登记范围。本方案所称保障性住房,具体包括:棚户区改造安置、游牧民搬迁安置、出售房等共11个小区(棚户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五区、六区、城北新区一区、二区、三区、四区、二建小区)。
(二)基本原则
1.“谁建设、谁牵头”原则:按照项目建设主体明确责任,县级统筹建设的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办理;部门建设的由建设单位牵头办理,确保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
2.“依法合规、规范登记”原则:严格依照不动产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障性住房政策要求,规范登记流程,确保登记结果合法有效,杜绝违规登记、私下登记等行为。其中,不动产首次登记权利人以房屋分配时确定的登记人为准;若登记人已死亡,继承人需提供继承权公证书、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法定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办理继承登记。
三、职责分工
县政府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并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切实履行行业部门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凝聚合力。
县财政局:负责监督资金使用合规性。
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负责受理首次登记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与制证;解答不动产登记业务疑问。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县级建设保障性住房的首次登记工作;协助各部门完善建设手续;提供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清单等资料;建立全县保障性住房登记台账以及收缴面积差价款,缴纳保障性住房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县审计局:对资金使用和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县税务局:依法落实保障性住房首次登记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办理税费征缴业务;出具《税收完税证明》;简化申报流程,对存在项目资料缺失的情况,按照上级部门下发的房产“办证难”破解行动方案进行容缺办理。
五、补缴工作流程
(一)信息公示。及时在县人民政府官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微信公众号,各办证小区公告栏公示房屋实测面积及补缴款标准。
(二)申请提交。公示无异议后,购房人携带身份证、购房合同(安置协议)、测绘报告(复印件)、相应票据等资料到县市民中心“房管、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
(三)费用缴纳。窗口核算应缴差价款与契税总额后,购房人通过指定银行转账或现场缴费,获取包含两项费用的统一缴费凭证。
(四)产证办理。购房人凭合同、缴费凭证、完税证明、分层分户平面图及相关复印件材料,在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六、保障措施
(一)缴纳测绘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单位,邀请第三方公司按青海省测绘服务收费相关标准进行测算,城北一至四区不动产测绘费用共计395496.77元,由县政府纳入财政预算后予以解决。
(二)缴纳增值税、附加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单位,出售部分按照《共和县公共租赁住房产权购房合同》价款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费。安置部分(包含游牧民搬迁安置)按照成本的组成计税价格缴纳增值税和附加税费,由县政府纳入财政预算后予以解决。经税务部门测算,2547套保障性住房增值税约1929.84万元、附加税约192.98万元。根据住户办证情况,经县税务局测算,由县财政局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增值税及附加税的结算,最终缴纳金额以实际测算为准。
(三)补缴超出面积差价。安置房:实测面积超出《安置协议》约定面积的部分,由住户按安置协议约定的单价补缴差价款。
出售房:实测面积超出合同面积的,住户按《共和县公共租赁住房产权购房合同》单价多退少补差价款。
(四)契税。由住户负责缴纳契税。经税务部门测算2547套保障房契税约390万元,土地出让金约1万元/户。
五、预期成效
通过本方案的实施,预计到2026年底,共和县将累计完成891套保障性住房的首次登记。此举不仅有效破解保障性住房“办证难”问题,还将显著提升政府公信力和社会治理效能。同时,明晰产权有助于后续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奠定坚实基础,实现“住有所居”向“住有产权”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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