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5092900000433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09-2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25〕59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征收县第三寄宿制小学南侧部分 民房的通知
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为消除安全隐患,加快实施县第三寄宿制小学食堂建设项目。拟延用《共和县恰卜恰镇青海湖南大街棚户区改造项目(县医院家属院片区)国有土地上附着物征收与补偿方案》(共政办〔2023〕221号)对临近2户房屋及附属物实施征收。因该项目时间原因,需调整补偿奖励期限,对上述方案内容作如下调整:
补偿奖励起始时间:按批复下发之日算起
2025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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