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5101100000432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09-19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25〕58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水平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县发展改革和工业商务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
《共和县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水平的工作方案》已经十六届县委第104次县委常委会会议和县政府2025年第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共和县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水平的工作方案》
2025年9月12日
共和县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
计划管理水平的工作方案
为不断改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健康水平,促进全县学生营养改善和健康成长,确保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根据《青海省提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水平实施方案》(青教体〔2025〕13号),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县城8所中小学纳入地方计划地区实施范围,乡镇13所学校继续纳入国家计划地区实施范围。
二、工作措施
(一)统一供餐模式。2025年秋季学期起,21所中小学全部实现食堂“热食午餐”供应,食堂均由学校自营。严格落实“四统一”要求,大宗食材由县教育局统一招标,于秋季学期开学前完成大宗食材招投标工作,为学生提供“等价质优”食材。
(二)统筹食堂建设。做好食堂建设规划,加快县第三寄宿制小学新建食堂项目进度,积极争取县第一民族寄宿制小学、县第二民族寄宿制小学新建食堂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县中学、县第一小学、县第二寄宿制小学、城北新区九年一贯民族寄宿制学校在秋季开学前完成改造升级,并配备加工制作、清洁消毒、仓储等硬件设施,打造标准化食堂。
(三)提升供餐质量。按照安全、营养、卫生的标准,结合学生营养健康状况,卫健部门全面普及应用带量食谱,尽量做到食物多样化,合理搭配动物性和植物性食物,多种新鲜蔬菜和肉类充足供应,教育局和各学校做好成本核算和营养搭配,合理确定热食午餐标准,每天午餐品种不少于4种(含1类主食、1种肉禽类食材和1种水果),确保膳食搭配合理、营养均衡。学校要完善供餐管理和资金管理制度,落实食谱、企业资质、价格等公开公示制度,推进营养午餐阳光透明。学校食堂不得制作加工高风险食品,严禁采购保健食品、深加工制品和预制食品。
(四)强化供餐保障。营改计划膳食补助资金全额用于为学生提供营养膳食,不得直接发放给学生和家长,县财政局根据学生人数及时下达补助资金,并会同教育局加强资金监管。各实施学校要做好食材采购成本核算管理,落实阳光公示,并进一步完善政府、家庭、社会共同承担膳食费用机制。县发改局加强农副产品价格检测和预警,推进降低农副产品流通环节费用,并会同教育局指导各学校根据成本核算合理确定伙食费收费标准。所收取的伙食费在保证食材成本支出比例的前提下,应全部用于食材、人工、水电燃料等成本开支。提供三餐的学校,不得因提供早、晚餐挤占膳食补助资金。
(五)配足从业人员。根据《青海省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中“原则上每100人配备1名食堂从业人员,寄宿制学校可按80:1的比例适当增加从业人员”的要求及各学校就餐学生人数,并综合考虑工作量,增加食堂从业人员40名。8月中旬开展人员招聘、培训、建档工作,并加强从业人员准入资格审查,实行持证上岗,将经验丰富、工作能力强、责任心重的食堂从业人员向县第一小学、县第二寄宿制小学、县第三寄宿制小学等食堂管理任务重的学校适当调配,确保2025年秋季学期顺利开餐。
(六)推进智慧监管。在充分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并应用智慧监管平台,实时监控食堂的运营情况,各中小学要加强与第三方企业的对接,2025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全面启用“青海省校园餐智慧监管”平台,2026年2月与省级和全国智慧监管平台对接融合,实现教育部门、学校食堂管理员及家长对食材进货出入库、食材品质、财务管理等的科学监管,织密食品安全和经费管理“防护网”,确保每一份餐食的“来龙去脉”都清晰可见,切实守护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七)强化食品安全。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校长负责制、“五陪餐制”“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作用,加强进货查验、食品贮存、加工制作、食品留样、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关键环节、关键流程管理、监督。县市监局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日常检查监督,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确保食材新鲜、加工规范、卫生达标,并依法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八)营养教育宣传。在学校开展营养知识普及活动,通过课程、讲座、宣传栏等形式,提高学生、家长和教师的营养知识水平,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家长会等多种渠道,宣传营养改善计划的意义和成效,提高家长和社会的认可度。积极推广健康饮食文化,鼓励学生参与食谱设计、烹饪实践等活动,培养健康的饮食习惯。
(九)加强午间管理。学校午休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学生不得随意进出,车辆、校外人员禁止入内,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安排值班值守教师,对学生到位情况、午休纪律执行等进行检查,对学生违纪现象要及时予以纠正,重要情况及时向带班人员和有关领导反映汇报。
三、工作程序
(一)核准基础数据。加强对营改计划受益学生人数和教育事业统计、学籍系统等数据比对,在全国营改计划管理信息系统精准填报受益学生人数、就餐天数、资金使用等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坚决杜绝虚报就餐人数、冒领补助资金等问题。
(二)规范月报程序。严格执行营改计划就餐管理月报制度,县教育局指导各学校加强对全国营改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对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通过系统加强对受益学生、补助标准、就餐天数等供餐信息的监管,县营改办工作人员加强对每日就餐管理、月度就餐情况等数据信息的审核把关,确保数据全面、真实、准确。
四、工作保障
各职能部门、中小学要按照主责主业认真履职,全面加强营改计划实施管理,认真做好“营改”扩面工作,县教育局要配齐食堂从业人员,对食堂管理人员、厨师等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增强职业道德素养和实际操作能力,通过培训获得从业合格证书,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营养知识和操作技能;各中小学要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补助资金单独核算,专款专用,落实“日清月结”资金管理要求,坚决杜绝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县财政局和县教育局要合理设定绩效目标,以食材配送企业清理整顿、膳食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学生营养状况改善情况、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为重点,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提高补助资金的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强对营改计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年开展一次联合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县教育局、县财政局在每学期结束时,总结营养改善计划推进落实、专项资金预算执行、下达分配及安排使用情况,在执行年度最后一个月,完成执行情况统计,如期完成年度决算,并每两年开展一次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专项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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