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档案局责任清单、权力清单、流程图
共和县档案局责任清单 | |||||||||||||||
序号 | 实施编码 | 行政权力项目名称 | 行政权力项目类别 | 实施对象 | 承办机构 | 公开范围 | 收费依据及标准 | 法定时限 | 承诺时限 | 追责情形及依据 | 咨询电话 | 监督投诉电话 | 办理地点 | 实施层级 | 其他 |
1 | 12632521MB0W48900N4630175001000 | 公民、组织利用档案馆未开放档案的审查 | 行政许可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 | 共和县档案局 | 向社会公开 | 无 | 即办 | 即办 |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十九条(四):“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中国公民利用档案馆保存的未开放的档案,须经保存该档案的档案馆同意,必要时还须经有关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
0974-8512860 | 0974-8513096 |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 区县级 | |
2 | 无 | 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 | 行政处罚 |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 | 共和县档案局 | 向社会公开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24条第2款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0974-8512860 | 0974-8513096 |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 区县级 | |||
3 | 无 | 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 | 共和县档案局 | 向社会公开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主席令第71号 1996.7.5)第24条第一款: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0974-8512860 | 0974-8513096 |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 区县级 | |||
4 | 无 | 档案卖给或赠送给外国人或外国组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 | 共和县档案局 | 向社会公开 | 无 | 有 限 期 30 工 作 日 |
有 限 期 30 工 作 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24条 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国家所有档案的;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外国组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25条第一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0974-8512860 | 0974-8513096 |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 区县级 | |
5 | 无 | 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 | 共和县档案局 | 向社会公开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主席令第71号 1996.7.5)第24条第一款: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0974-8512860 | 0974-8513096 |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 区县级 | |||
6 | 无 | 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 | 共和县档案局 | 向社会公开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主席令第71号 1996.7.5)第24条第一款: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0974-8512860 | 0974-8513096 |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 区县级 | |||
7 | 无 | 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 | 共和县档案局 | 向社会公开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主席令第71号 1996.7.5)第24条第一款: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0974-8512860 | 0974-8513096 |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 区县级 | |||
8 | 无 | 涂改、伪造档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 | 共和县档案局 | 向社会公开 | 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主席令第71号 1996.7.5)第24条第一款: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0974-8512860 | 0974-8513096 |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 区县级 | |||
9 | 无 | 对档案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 | 共和县档案局 | 向社会公开 | 无 | 有 限 期 20 工 作 日 |
有 限 期 20 工 作 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7条第三款 国家档案局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三)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第8条第三款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三)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
0974-8512860 | 0974-8513096 |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 区县级 | |
10 | 12632521MB0W48900N4620775001000 | 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备案 | 行政确认 | 行政机关,事业法人,企业法人 | 共和县档案局 | 向社会公开 | 无 | 1.《机关档案工作条例》(1983年4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第十六条 机关档案部门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机关或本专业系统的《档案材料保管期限表》,经机关领导人批准后执行,并报同级档案业务管理机关备案。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203项 |
0974-8512860 | 0974-8513096 |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 区县级 | |||
11 | 12632521MB0W48900N4620875001000 | 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给予奖励 | 行政奖励 | 自然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共和县档案局 | 向社会公开 | 无 | 有 限 期 20 工 作 日 |
有 限 期 20 工 作 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6条第5款“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
0974-8512860 | 0974-8513096 |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 区县级 | |
12 | 12632521MB0W48900N4620875005000 | 向国家捐赠重要或者珍贵档案的,予以奖励 | 行政奖励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社会组织法人 | 共和县档案局 | 向社会公开 | 无 | 有 限 期 20 工 作 日 |
有 限 期 20 工 作 日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
0974-8512860 | 0974-8513096 |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 区县级 | |
13 | 12632521MB0W48900N4000875001000 | 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或者向国家捐赠重要、珍贵档案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或者奖励 | 行政奖励 | 自然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社会组织法人 | 共和县档案局 | 向社会公开 | 无 | 有 限 期 20 工 作 日 |
有 限 期 20 工 作 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九条第二款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 (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 (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
0974-8512860 | 0974-8513096 |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 区县级 | |
14 | 12632521MB0W48900N4620875004000 | 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 行政奖励 | 自然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共和县档案局 | 向社会公开 | 无 | 有 限 期 20 工 作 日 |
有 限 期 20 工 作 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9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6条第一款 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22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对向国家捐赠重要珍贵档案或者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西宁市档案管理条例》第12条 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市、区(县)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
0974-8512860 | 0974-8513096 |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 区县级 | |
15 | 12632521MB0W48900N4620875002000 | 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奖励 | 行政奖励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社会组织法人 | 共和县档案局 | 向社会公开 | 无 | 有 限 期 20 工 作 日 |
有 限 期 20 工 作 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6条第2款“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
0974-8512860 | 0974-8513096 |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 区县级 | |
16 | 12632521MB0W48900N4621075010000 | 档案出现破损、霉变、散失、字迹褪变等,不采取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 | 其他行政权力 | 企业法人,行政机关,事业法人,自然人,社会组织法人 | 共和县档案局 | 向社会公开 | 无 |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23条第4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主管领导或者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四)档案出现破损、霉变、散失、字迹褪变等,不采取措施的” |
0974-8512860 | 0974-8513096 |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 区县级 | |||
17 | 12632521MB0W48900N4621075008000 |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责令限期改正 | 其他行政权力 | 事业法人,行政机关,企业法人,自然人 | 共和县档案局 | 向社会公开 | 无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
0974-8512860 | 0974-8513096 |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 区县级 | |||
18 | 12632521MB0W48900N4621075006000 | 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责令限期改正 | 其他行政权力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自然人 | 共和县档案局 | 向社会公开 | 无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
0974-8512860 | 0974-8513096 |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 区县级 | |||
19 | 12632521MB0W48900N4621075009000 | 对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责令限期改正 | 其他行政权力 | 自然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社会组织法人 | 共和县档案局 | 向社会公开 | 无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
0974-8512860 | 0974-8513096 |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 区县级 | |||
20 | 12632521MB0W48900N4621075003000 | 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责令限期改正 | 其他行政权力 | 自然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 共和县档案局 | 向社会公开 | 无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
0974-8512860 | 0974-8513096 |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 区县级 | |||
21 | 12632521MB0W48900N4621075002000 | 对本单位档案不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管理混乱的,责令限期改正 | 其他行政权力 | 自然人,行政机关,事业法人 | 共和县档案局 | 向社会公开 | 无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
0974-8512860 | 0974-8513096 |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 区县级 | |||
22 | 12632521MB0W48900N4621075004000 | 对违反《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造成档案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 其他行政权力 | 自然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 | 共和县档案局 | 向社会公开 | 无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
0974-8512860 | 0974-8513096 |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 区县级 | |||
23 | 12632521MB0W48900N4621075007000 | 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责令限期改正 | 其他行政权力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 共和县档案局 | 向社会公开 | 无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
0974-8512860 | 0974-8513096 |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 区县级 | |||
24 | 12632521MB0W48900N4621075005000 | 不按规定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责令限期改正 | 其他行政权力 |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 共和县档案局 | 向社会公开 | 无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
0974-8512860 | 0974-8513096 |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 区县级 |
共和县档案局权力清单 | |||||
序号 | 基本编码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部门/单位 | 设定依据 |
1 | 630175001000 | 公民、组织利用档案馆未开放档案的审查 | 行政许可 | 共和县档案局 |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2002.7.29)第十九条(四):“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中国公民利用档案馆保存的未开放的档案,须经保存该档案的档案馆同意,必要时还须经有关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
2 | 620275006000 | 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 | 行政处罚 | 共和县档案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 1996.7.5修正)第24条第2款 |
3 | 620275001000 | 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共和县档案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主席令第71号 1996.7.5)第24条第一款 |
4 | 620275007000 | 档案卖给或赠送给外国人或外国组织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共和县档案局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主席令第57号2016.11.7)第24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国家所有档案的;(五)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外国组织的。企业事业组织或者个人有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 2.《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25条第一款 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二)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 3.《西宁市档案管理条例》第37条 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 (二)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 |
5 | 620275004000 | 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共和县档案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主席令第71号 1996.7.5)第24条第一款 |
6 | 620275003000 | 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共和县档案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主席令第71号 1996.7.5)第24条第一款 |
7 | 620275005000 | 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共和县档案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主席令第71号 1996.7.5)第24条第一款 |
8 | 620275002000 | 涂改、伪造档案的处罚 | 行政处罚 | 共和县档案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主席令第71号 1996.7.5)第24条第一款 |
9 | 630675001000 | 对档案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 | 行政检查 | 共和县档案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主席令第71号 1996.7.5)第6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7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务院批准修订 1999.5.5)第7条第三款 国家档案局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三)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第8条第三款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三)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国家档案局〔1992〕第4号令)第3条 国家档案局和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国家贯彻并监督执行档案法规的机关,依法行使档案执法监督检查权,并依法对违反档案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
10 | 620775001000 | 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备案 | 行政确认 | 共和县档案局 | 1.《机关档案工作条例》(1983年4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第十六条 机关档案部门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机关或本专业系统的《档案材料保管期限表》,经机关领导人批准后执行,并报同级档案业务管理机关备案。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203项 |
11 | 620875001000 | 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给予奖励 | 行政奖励 | 共和县档案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6条第5款“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
12 | 620875005000 | 向国家捐赠重要或者珍贵档案的,予以奖励 | 行政奖励 | 共和县档案局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
13 | 000875001000 | 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或者向国家捐赠重要、珍贵档案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或者奖励 | 行政奖励 | 共和县档案局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九条第二款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令1990年第1号1990年10月24日国务院批准) 第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 (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 (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
14 | 620875004000 | 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 行政奖励 | 共和县档案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主席令第57号 2016.11.7)第9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务院批准修订 2017.3.1)第6条第一款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 2002.7.29)第22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对向国家捐赠重要珍贵档案或者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西宁市档案管理条例》(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2018.7.23)第12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备专业知识。 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市、区(县)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
15 | 620875002000 | 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奖励 | 行政奖励 | 共和县档案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6条第2款“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
16 | 621075010000 | 档案出现破损、霉变、散失、字迹褪变等,不采取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 | 其他行政权力 | 共和县档案局 |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23条第4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主管领导或者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四)档案出现破损、霉变、散失、字迹褪变等,不采取措施的” |
17 | 621075008000 |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责令限期改正 | 其他行政权力 | 共和县档案局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
18 | 621075006000 | 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责令限期改正 | 其他行政权力 | 共和县档案局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
19 | 621075009000 | 对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责令限期改正 | 其他行政权力 | 共和县档案局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
20 | 621075003000 | 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责令限期改正 | 其他行政权力 | 共和县档案局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
21 | 621075002000 | 对本单位档案不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管理混乱的,责令限期改正 | 其他行政权力 | 共和县档案局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
22 | 621075004000 | 对违反《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造成档案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 其他行政权力 | 共和县档案局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
23 | 621075007000 | 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责令限期改正 | 其他行政权力 | 共和县档案局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
24 | 621075005000 | 不按规定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责令限期改正 | 其他行政权力 | 共和县档案局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
0974-8512860 0974-8513096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区县级 2 无 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 行政处罚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 共和县档案局 向社会公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24条第2款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4-8512860 0974-8513096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区县级 3 无 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 共和县档案局 向社会公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主席令第71号 1996.7.5)第24条第一款: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4-8512860 0974-8513096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区县级 4 无 档案卖给或赠送给外国人或外国组织的处罚 行政处罚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 共和县档案局 向社会公开 无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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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24条 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国家所有档案的;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外国组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25条第一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4-8512860 0974-8513096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区县级 5 无 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 共和县档案局 向社会公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主席令第71号 1996.7.5)第24条第一款: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4-8512860 0974-8513096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区县级 6 无 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 共和县档案局 向社会公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主席令第71号 1996.7.5)第24条第一款: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4-8512860 0974-8513096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区县级 7 无 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处罚 行政处罚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 共和县档案局 向社会公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主席令第71号 1996.7.5)第24条第一款: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4-8512860 0974-8513096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区县级 8 无 涂改、伪造档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 共和县档案局 向社会公开 无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主席令第71号 1996.7.5)第24条第一款: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974-8512860 0974-8513096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区县级 9 无 对档案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 共和县档案局 向社会公开 无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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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7条第三款 国家档案局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三)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第8条第三款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三)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0974-8512860 0974-8513096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区县级 10 12632521MB0W48900N4620775001000 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备案 行政确认 行政机关,事业法人,企业法人 共和县档案局 向社会公开 无 1.《机关档案工作条例》(1983年4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第十六条 机关档案部门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机关或本专业系统的《档案材料保管期限表》,经机关领导人批准后执行,并报同级档案业务管理机关备案。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203项
0974-8512860 0974-8513096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区县级 11 12632521MB0W48900N4620875001000 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给予奖励 行政奖励 自然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共和县档案局 向社会公开 无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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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6条第5款“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0974-8512860 0974-8513096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区县级 12 12632521MB0W48900N4620875005000 向国家捐赠重要或者珍贵档案的,予以奖励 行政奖励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社会组织法人 共和县档案局 向社会公开 无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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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0974-8512860 0974-8513096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区县级 13 12632521MB0W48900N4000875001000 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或者向国家捐赠重要、珍贵档案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或者奖励 行政奖励 自然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社会组织法人 共和县档案局 向社会公开 无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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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九条第二款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第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
(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
(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0974-8512860 0974-8513096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区县级 14 12632521MB0W48900N4620875004000 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行政奖励 自然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共和县档案局 向社会公开 无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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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9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6条第一款 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22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对向国家捐赠重要珍贵档案或者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西宁市档案管理条例》第12条 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市、区(县)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0974-8512860 0974-8513096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区县级 15 12632521MB0W48900N4620875002000 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奖励 行政奖励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社会组织法人 共和县档案局 向社会公开 无 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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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6条第2款“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0974-8512860 0974-8513096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区县级 16 12632521MB0W48900N4621075010000 档案出现破损、霉变、散失、字迹褪变等,不采取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 其他行政权力 企业法人,行政机关,事业法人,自然人,社会组织法人 共和县档案局 向社会公开 无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23条第4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主管领导或者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四)档案出现破损、霉变、散失、字迹褪变等,不采取措施的”
0974-8512860 0974-8513096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区县级 17 12632521MB0W48900N4621075008000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责令限期改正 其他行政权力 事业法人,行政机关,企业法人,自然人 共和县档案局 向社会公开 无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0974-8512860 0974-8513096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区县级 18 12632521MB0W48900N4621075006000 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责令限期改正 其他行政权力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自然人 共和县档案局 向社会公开 无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0974-8512860 0974-8513096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区县级 19 12632521MB0W48900N4621075009000 对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责令限期改正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社会组织法人 共和县档案局 向社会公开 无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0974-8512860 0974-8513096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区县级 20 12632521MB0W48900N4621075003000 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责令限期改正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共和县档案局 向社会公开 无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0974-8512860 0974-8513096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区县级 21 12632521MB0W48900N4621075002000 对本单位档案不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管理混乱的,责令限期改正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行政机关,事业法人 共和县档案局 向社会公开 无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0974-8512860 0974-8513096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区县级 22 12632521MB0W48900N4621075004000 对违反《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造成档案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 共和县档案局 向社会公开 无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0974-8512860 0974-8513096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区县级 23 12632521MB0W48900N4621075007000 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责令限期改正 其他行政权力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 共和县档案局 向社会公开 无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0974-8512860 0974-8513096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区县级 24 12632521MB0W48900N4621075005000 不按规定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责令限期改正 其他行政权力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共和县档案局 向社会公开 无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其他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0974-8512860 0974-8513096 单位办公室,法定工作日:(8:30-12:00;14:30-18:00),共和县青海湖北大街1号财政楼2楼档案局 区县级 共和县档案局权力清单 序号 基本编码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部门/单位 设定依据 1 630175001000 公民、组织利用档案馆未开放档案的审查 行政许可 共和县档案局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2002.7.29)第十九条(四):“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中国公民利用档案馆保存的未开放的档案,须经保存该档案的档案馆同意,必要时还须经有关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2 620275006000 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 行政处罚 共和县档案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0次会议 1996.7.5修正)第24条第2款 3 620275001000 擅自提供、抄录、公布、销毁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共和县档案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主席令第71号 1996.7.5)第24条第一款 4 620275007000 档案卖给或赠送给外国人或外国组织的处罚 行政处罚 共和县档案局 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主席令第57号2016.11.7)第24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擅自出卖或者转让属于国家所有档案的;(五)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外国组织的。企业事业组织或者个人有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违法行为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本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征购所出卖或者赠送的档案。 2.《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25条第一款 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二)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
3.《西宁市档案管理条例》第37条 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区(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
(二)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
5 620275004000 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共和县档案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主席令第71号 1996.7.5)第24条第一款 6 620275003000 擅自出卖或者转让档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共和县档案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主席令第71号 1996.7.5)第24条第一款 7 620275005000 倒卖档案牟利或者将档案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的处罚 行政处罚 共和县档案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主席令第71号 1996.7.5)第24条第一款 8 620275002000 涂改、伪造档案的处罚 行政处罚 共和县档案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主席令第71号 1996.7.5)第24条第一款 9 630675001000 对档案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共和县档案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主席令第71号 1996.7.5)第6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定人员负责保管本机关的档案,并对所属单位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第7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负责保管本单位的档案,并对所属机构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务院批准修订 1999.5.5)第7条第三款 国家档案局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三)对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第8条第三款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三)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
《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国家档案局〔1992〕第4号令)第3条 国家档案局和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是国家贯彻并监督执行档案法规的机关,依法行使档案执法监督检查权,并依法对违反档案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10 620775001000 机关档案保管期限表备案 行政确认 共和县档案局 1.《机关档案工作条例》(1983年4月2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第十六条 机关档案部门应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编制本机关或本专业系统的《档案材料保管期限表》,经机关领导人批准后执行,并报同级档案业务管理机关备案。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第203项
11 620875001000 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给予奖励 行政奖励 共和县档案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6条第5款“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12 620875005000 向国家捐赠重要或者珍贵档案的,予以奖励 行政奖励 共和县档案局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13 000875001000 对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或者向国家捐赠重要、珍贵档案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或者奖励 行政奖励 共和县档案局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第九条第二款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令1990年第1号1990年10月24日国务院批准)
第六条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
(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
(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三)对档案学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
(四)将重要的或者珍贵的档案捐赠给国家的;
(五)同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作斗争,表现突出的。
14 620875004000 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行政奖励 共和县档案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主席令第57号 2016.11.7)第9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专业知识。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务院批准修订 2017.3.1)第6条第一款 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一)对档案的收集、整理、提供利用做出显著成绩的。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青海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 2002.7.29)第22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对向国家捐赠重要珍贵档案或者在档案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西宁市档案管理条例》(青海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2018.7.23)第12条 档案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纪守法,具备专业知识。 在档案的收集、整理、保护和提供利用等方面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市、区(县)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15 620875002000 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奖励 行政奖励 共和县档案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6条第2款“有下列事迹之一的,由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奖励:(二)对档案的保护和现代化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
16 621075010000 档案出现破损、霉变、散失、字迹褪变等,不采取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 其他行政权力 共和县档案局 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办法第23条第4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主管领导或者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四)档案出现破损、霉变、散失、字迹褪变等,不采取措施的”
17 621075008000 违反国家规定擅自扩大或者缩小档案接收范围的,责令限期改正 其他行政权力 共和县档案局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18 621075006000 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责令限期改正 其他行政权力 共和县档案局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19 621075009000 对将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据为己有,拒绝交档案机构、档案工作人员归档的,责令限期改正 其他行政权力 共和县档案局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20 621075003000 明知所保存的档案面临危险而不采取措施,造成档案损失的,责令限期改正 其他行政权力 共和县档案局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21 621075002000 对本单位档案不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管理混乱的,责令限期改正 其他行政权力 共和县档案局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22 621075004000 对违反《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造成档案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 其他行政权力 共和县档案局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23 621075007000 不按照国家规定开放档案的,责令限期改正 其他行政权力 共和县档案局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24 621075005000 不按规定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的责令限期改正 其他行政权力 共和县档案局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条第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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