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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17〕190号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县项目投资推进工作的通知

2017-10-30 00:00:00 0 点击:[]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州重点工作推进会、项目工作调度会议及州、县委常委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未开工和进展缓慢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建设进度,推动全县建设项目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切实扭转投资增速下滑的局面,根据县委常委会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利用今年后三个月和明年一季度,开展“收好关、开好局”项目攻坚行动,紧紧抓住10月份这个关键期,连续作战,争时间、抢速度,抓进度、保质量,全力抓项目促投资,力促固定资产投资实现止跌回升达标,完成全年投资目标任务。现就有关事宜要求如下:

1.根据年初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共和县2017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责任分工的通知》(共政办201737号)要求,各联点县级领导要根据责任分工,主动下沉督导,对联点项目的形象进度、投资额度进行实地督导,着力压实责任,强化工作举措,推动问题解决,着力提升项目开工率和投资完成率,确保年底完成年度投资目标任务。

2.县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共和县2017年进展缓慢和未入库项目统计表》(附后),对本部门负责实施的建设项目逐一梳理,按照省州到年底确保2015年下达的项目投资完成率达到100%2016年下达项目投资完成率达到90%以上,2017年下达项目投资完成率达到50%的总要求,认真研究项目推进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分析原因,分类施策,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对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各责任单位全力以赴加快已开工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完成年度投资计划;对未开工项目要逐个进行梳理和自查自纠,加强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对接协调,破解难题,抓紧完成资金落实,规划、土地、环评审批,征地拆迁,外部配套设施保障等工作,确保年内开工建设;自发文之日起,对已开工仍未统计入库项目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协调,立即指派专人携带项目批复文件和项目施工合同或施工现场照片等资料,到县统计局办理项目统计入库手续,逾期未办理统计入库手续的责任自负。

3.有关乡镇和县发改、经信、国土、住建、农牧、环林、统计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沟通衔接,相互密切配合,工作无缝对接,在加快历年下达新能源项目建设进度的同时,全力做好2017年新增光伏和风电项目的跟踪服务工作,督促各企业年内完成设备采购任务,配合企业依法抓紧开展土地征用及项目统计入库手续办理工作,确保项目年底前全部开工建设,形成最大投资实物量。

4.各部门在前期已梳理上报项目的基础上,结合全县“十三五”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继续加强同省州业务部门的沟通衔接,抓紧做好2018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含藏区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项目申报情况要及时向县政府主管领导汇报,重点项目由主管领导亲自带队汇报衔接,并超前谋划,早安排、早沟通、早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变冬闲为冬忙,及早做好项目可研审批、资金落实、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和招投标工作,加紧办理项目前期各项手续,落实项目用地和施工外部条件,确保项目在最短时间开工、建设、投入使用。

5.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尽快落实责任,加紧推进相关工作,对因思想不重视、行动迟缓、相互扯皮、推诿塞责,工作作风不深、不实、不细,不敢担当、不努力作为,项目推进拖拉延误,未按要求开工和已开工项目进度缓慢,导致不能按期完成年度全县投资目标任务并影响明年投资项目的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附:共和县2017年进展缓慢和未入库项目统计表

 

 

 

 

2017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