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保障市场供应和稳定物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保障市场供应和稳定物价工作的紧急通知》(南政办[2010]131号)文件精神要求,切实做好我县“保供稳价”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物价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紧急通知》(青政[2010]101号)和州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保障市场供应和稳定物价工作的紧急通知》(南政办[2010]131号)文件精神,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综合施策、重点治理,保障民生、稳定预期”的原则,坚持扶持生产、保障供应与抑制不合理需求相结合,实施短期应急措施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理顺价格关系与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相结合,维护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与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相结合,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努力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
二、工作目标
保证供应、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确保我县物价形势得到明显好转。
三、责任分工
(一)统一协调全县“保供稳价”工作
组织开展“保供稳价”工作调研,了解掌握国家、省、州政策取向,及时总结工作动态;做好与兄弟县城相关比较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建议。(实施时间:2011年1月至2011年3月。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商务局、县工商局)
(二)落实农副产品绿色通道政策
对进入我县的鲜活农畜产品整车和少量混装运输车辆免收费用,对运输肉蛋菜的车辆取消道路限行,对运送农产品冷链配送车辆实行城区内全天候通行。(实施时间:2011年1月至2011年4月。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交通局)
(三)加强市场体系建设
一是规范清理市场摊位费和超市进场费标准。(实施时间:2011年1月20日前。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
二是落实春节、元宵节期间百姓生活必需品调运。(实施时间:2011年1月至2011年2月。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
三是加强农副产品批发企业与产地的产销衔接和供货合作,搞好农超对接。加快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冷链物流的规划建设。积极推进社区肉菜店的规划建设,建立农副产品社区经销网点体系。(实施时间:2011年1月至2011年12月。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
四是制作价格告示牌。(实施时间:2011年1月20日前。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加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
提前谋划消费品涨价向生产领域蔓延的对应之策,超前做好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各项准备工作。(实施时间:2011年1月至2011年3月。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五)严格控制调价项目
把握好政府管理价格的调整时机、节奏和力度,严格控制供水、供气、供暖、物业、交通运输、城镇公交、教育、医疗等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和服务项目调价。(实施时间:2011年1月至2011年3月。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六)开展涉企、涉民、涉农收费检查
落实治理和规范收费的各项规定,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降低偏高的收费标准,进一步减轻缴费者的负担。(实施时间:2011年1月至2011年5月。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七)开展“百日市场物价大检查专项活动”
一是重点打击恶意囤积、哄抬物价、操纵价格、牟取暴利、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以及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制假销售、垄断货源、以次充好、短斤少两等不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实施时间:2011年1月至2011年3月。牵头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工商局、县经济商务局)
二是严厉打击扰乱市场正常供应秩序的不法行为,防止发生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实施时间:2011年1月至2011
年3月。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八)开展专项市场秩序检查
整顿主要农畜产品收购秩序,落实经营者最高库存量规定,关停违规企业。(实施时间:2011年1月至2011年3月。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工商局)
(九)开展主要副食品市场监测
做好粮油肉禽蛋奶菜果等农副产品供求及价格同时,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及时掌握主要农副产品购销、库存和价格动态。(实施时间:2011年1月至2011年3月。牵头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统计局)
(十)监控生产资料价格
积极组织货源,落实化肥淡季储备政策,大力发展农资连锁经营,关注农产品价格上涨后可能出现农资跟风涨价的连锁反应。(实施时间:2011年1月至2011年5月。责任单位:县经济商务局、县工商局)
(十一)建立“保供稳价”新闻披露机制
澄清不实报道,避免负面报道刊播,引导社会各方面理性看待市场价格变化,消除群众恐慌心理和非理性消费冲动。(实施时间: 2011年1月底前。责任单位: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十二)定期发布百姓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行情
引导居民货比三家、理性消费。(实施时间:2011年1月至2011年6月底。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县稳定物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适时组织召开各成员单位参加的工作通气会,通报分析工作情况,研究提出对策建议。
(二)建立情况通报制度。一是建立监测情况日报制度。各市场监测责任单位于每日10时前,将前日监测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经汇总整理后形成《共和县“保供稳价”市场动态专报》。二是建立工作情况周报制度。各成员单位于每周一上午11时前,将上周工作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经汇总整理后形成《共和县“保供稳价”工作简报》。三是建立紧急情况上报制度。各成员单位在工作遇有紧急情况,需在第一时间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督导检查问效。由县稳定物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成员单位“保供稳价”工作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确保我县保证供应、稳定物价、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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