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共和县村、社区 换届选举巡回法制宣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县2014年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确保全县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顺利有序进行,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强化责任,深入调研,在全县范围内搜罗出一批重点村、社区,学校、寺院,集聚全县法制人才力量,整合资源,决定扎实开展针对性强、教育性高、影响力大的巡回法制宣讲工作,全面营造依法选举、和谐换届的良好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对象
基层党政干部、村居两委班子、人民调解员、重点村、社区农牧民群众,重点学校师生、寺院僧尼;
二、宣讲时间及人员安排
结合我县实际,以乡镇为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一)宣讲时间
2014年10月31日至12月15日
根据各乡镇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具体宣传时间另行通知。
(二)宣讲组安排
针对我县双语实际,对宣讲组人员进行包片分工,选调精通藏汉双语的优秀法律人才在牧业区进行宣传,精挑法律骨干、专业讲师在农业区进行以案释法、有力宣讲。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
旦正才旦 共和县党校高级讲师
切 桑 共和县人民检察院法警
豆 毛 吉 共和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
才让南见 共和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
李 本 加 共和县倒淌河司法所所长
当 列 共和县江西沟司法所所长
何 万 寿 共和县黑马河司法所所长
洛者尖措 共和县石乃亥司法所所长
负责倒淌河镇:倒淌河社区、黑科村 ;江西沟乡:莫热村、元者村;黑马河乡:文巴村、加隆村;石乃亥乡:尕日拉村、铁卜加村的法宣工作。
第二组:
多杰南加 共和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南夸多杰 共和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
宋 如 锦 共和县工商局法制科科长
孟 志 刚 共和县龙羊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 有 文 共和县廿地司法所所长
更藏当周 共和县沙珠玉司法所所长
窦 铭 共和县铁盖司法所所长
华旦当周 共和县切吉司法所所长
负责廿地乡:廿地村、拉龙村;沙珠玉乡:下卡力岗村、珠玉村;铁盖乡:上合乐寺村;切吉乡:加什科村的法宣工作。
第三组
宋 晓 燕 共和县龙羊律师事务所主任
祁 如 琴 共和县党校高级讲师
吕 鸿 华 共和县公安局法制股民警
周 瑞 宏 共和县龙羊律师事务所律师
纳 玉 珠 共和县人民检察院干部
赵 顺 辉 共和县恰卜恰司法所所长
旦 果 共和县龙羊峡司法所所长
华旦达哇 共和县塘格木司法所所长
负责恰卜恰镇:西乡卡村、下塔买村、城东社区;龙羊峡镇:曹多隆村、查那村;塘格木镇:华塘村、达拉村、金塘村的法制宣传工作。
第四组
加洋俄日 共和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周 瑞 宏 共和县龙羊律师事务所律师
扎西东主 共和县委统战部干部
赵 顺 辉 共和县恰卜恰司法所所长
李 本 加 共和县倒淌河司法所所长
负责寺院:新寺、元者寺;学校:共和县中学、共和县第二民族完小的法制宣传工作。
三、宣讲内容
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刑法》《人民调解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青海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婚姻法》、《草原法》、《土地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
四、具体要求
1、宣讲前宣讲组成员要根据此次宣讲主题,认真学习、备课,授课时必须要有讲稿,讲稿要穿插案情实例,以增强授课效果,防止照本宣科,简单应付。
2、各基层司法所所长要主动配合宣讲组工作,做好乡镇村、社区人员组织等工作,并负责各自乡镇村、社区宣讲人员的接送工作。
3、各乡镇、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活动的协调沟通,并及时上报宣讲活动情况。要与电视台、报纸、网站等媒介搞好衔接,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提高宣传活动的影响力。
4、宣讲结束后各成员要将讲稿、宣讲影像资料及“共和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法制讲座情况统计表”报至治县办,届时治县办将以此作为考评依据,对宣讲工作中成绩突出、表现优异的成员予以奖励,同时对未完成宣讲任务的成员将建议其单位予以批评,并纳入年度考核目标。
附:共和县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法制讲座情况统计表
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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