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共和县“共和好人”评选活动组委会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机关各部门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精神文明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共和好人”评选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评选组委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加 曲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谭 玉 贵 县委常委、副县长、宣传部长
宁 立 勋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朱 立 林 县政府副县长
侃 卓 本 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东 忠 明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豆 泰 县直工委书记
李 海 青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旦正多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那 扎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李 积 龙 县总工会副主席
祁 玉 林 县妇联主席
张 玉 花 团县委书记
周 玉 芬 县委教育工委会专职副书记
董 海 生 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多 杰 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樊 德 春 县工商局局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旦正多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共和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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