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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共和县“共和好人”评选活动组委会的通知

来源:0 发布时间:2015-05-0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县直机关各部门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精神文明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共和好人”评选活动组委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评选组委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长:加    县委副书记

副组长:谭 玉 贵  县委常委、副县长、宣传部长

宁 立 勋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朱 立 林  县政府副县长

侃 卓 本  县政协副主席

 员:东 忠 明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县直工委书记

李 海 青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旦正多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局长

李 积 龙  县总工会副主席

祁 玉 林  县妇联主席

张 玉 花   团县委书记

周 玉 芬  县委教育工委会专职副书记

董 海 生  县卫生计生局局长

    县文体广电局局长

樊 德 春  县工商局局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文明办,旦正多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共和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5年4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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