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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共和县县级支农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0 发布时间:2016-06-3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县级支农资金和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切块财政支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政办〔201540号)要求,决定成立共和县县级支农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长:李 增 仁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周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员:李 文 兰  县财政局局长

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安 进 奎  县水利局局长

韩 忠 明  县交通局局长

    赵 久 文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张 继 华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人选

    仓 周 加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丁 顺 来  县移民安置局局长

    沈 建 云  县农牧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开展支农资金整合、安排、使用和支农项目选项、批复、实施等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李文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展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2016年6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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