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共和县县级支农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县级支农资金和项目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切块财政支农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青政办〔2015〕40号)要求,决定成立共和县县级支农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李 增 仁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周 先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 文 兰 县财政局局长
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安 进 奎 县水利局局长
韩 忠 明 县交通局局长
赵 久 文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张 继 华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人选
仓 周 加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丁 顺 来 县移民安置局局长
沈 建 云 县农牧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开展支农资金整合、安排、使用和支农项目选项、批复、实施等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李文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展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2016年6月13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