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政发〔2016〕121号共和县人民政府关于王建青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共委〔2016〕43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
王建青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适烧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人防办公室副主任;
更藏尖参同志任县机关事务局副局长;
董得财同志任县扶贫开发局副局长;
刘大庆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
许国芬同志任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
万玛东智同志任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副局长;
周军同志任县教育局副局长(援青)。
免去:
宁吉加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人防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任免职手续。
201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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