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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17〕29号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清明节期间开展植树造林活动的通知

来源:0 发布时间:2017-04-0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驻恰各单位:

共和县革命烈士陵园是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基地。为切实搞好园内绿化工作,营造良好的爱国主义教育环境,县政府决定在清明节期间开展植树造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驻恰各单位、学校、驻军部队要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师生、指战员携带劳动工具,由单位负责人带队到点开展植树造林活动。

二、各单位要按照划分区域平整土地,保质保量完成苗木补栽任务。补栽苗木为松树、新疆杨、沙枣树和柳树,与往年所栽苗木保持一致。所用苗木由各单位自行负责从县林业站或其他苗圃购买调运。

三、继续实行单位三年承包制,保证三年内造林成活率达到100%

四、各单位完成植树任务后,对所划分区域的苗木进行一次彻底的灌溉。水源由共和县民政局协调有关单位提供。

五、由共和县城管局和共和县恰卜恰镇人民政府负责清理烈士陵园内外的垃圾,并要长期保持陵园周围的环境卫生。

六、由共和县县民政局负责组织今年的植树造林活动,全面做好植树活动各环节的督促、检查和验收工作,确保圆满完成植树任务。对陵园绿化工作不重视,不积极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

七、时间安排:201741日至430日。

 

附:共和县革命烈士陵园植树造林规划示意图

 

 

 

 

               2017年3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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