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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发﹝2017﹞95号共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县公安局等部门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的通知

来源:0 发布时间:2017-07-2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共和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和县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各类创建考评办法对各创建示范单位进行考评验收,根据各创建单位考评验收结果,经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命名江西沟乡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共和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

希望被命名的各示范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以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为契机,认真学习借鉴各示范单位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增强学法守法用法意识,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为推进我县法治政府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17年7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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