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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17〕184号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和县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0 发布时间:2017-10-2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共和县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17年10月10日

 

 

 


共和县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的总要求,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17〕15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是依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以社会保险全覆盖为目标,通过信息比对、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从而推进职工和城乡居民全面、持续参保的专项行动。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有利于加快实现全县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加快建立健全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适应我县城镇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更好地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利于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创新社会管理,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提高公共资源使用效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我们要深刻认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认真组织实施,为社会保障体系从制度全覆盖迈向人员全覆盖奠定基础。

二、工作原则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人社部门主要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并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确保工作圆满完成。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由县政府统筹抓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等部门各负其责,通过加强沟通,相互协调,增进共识,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县社会保险服务局负责宣传动员、人员培训、登记录入指导等工作,各乡镇负责本乡镇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入户调查、登记录入等工作。

(三)信息共享,动态管理。要通过登记工作,建立全面参保登记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入户调查常态化,人员信息数据持续更新,开展登记数据分析综合应用,推动扩面工作持续开展,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对我县常住人口参加社会保险情况进行登记,建立县社会保险基础数据库和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完善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实现我县符合参保条件人员应保尽保。

(二)主要任务。一是按照全省统一标准,整合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信息,进行筛查比对、数据整理、入户调查,确保参保登记(核对)信息规范和准确。二是根据全省统一的全民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库,结合公安部门全省户籍人员和外来常住人员信息、教育部门在校学生信息,形成全省的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库,通过开展数据比对,信息采集,清理重复数据,剔除无效信息,纠正错误信息,进一步完善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三是做好人社、公安、民政、财政、司法等部门和单位业务系统的对接工作,实现信息共享。四是开展常住人员全民登记(核对)工作,向常住人员宣传社保政策,督促、鼓励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保,实现人人享有社会保障的目标。

四、主要措施

(一)信息对比汇集。以省州社会保险服务局提供的全民参保登记基础数据库为基础,通过开展数据对比、信息采集、清理重复数据、剔除无效信息、纠正错误信息,进一步完善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9月底通过数据对比建立已参保人员、未参保人员、未参齐险种人员、断保人员等信息库,为开展入户调查提供有效支持。

责任单位:共和县社会保险服务局

责 任 人: 魏玮 张财帮

时  限:2017年9月20日--27日

(二)宣传动员培训。召开全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落实各乡镇、各部门责任。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媒介开展多渠道、立体式、全方位的宣传,深入学校、医院、企业、社区(村)等场所宣传社保政策,提升全民参保登记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用人单位和居民积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统一规范全县全民参保登记经办流程、调查内容、指标口径,组织各乡镇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和操作培训,准确掌握登记内容、范围、要求和工作流程。

责任单位:共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 任 人:力加太 鲍义峰

培训工作时限:2017年9月26日--30日

宣传工作时限:2017年9月26日—2017年11月30日

(三)入户调查登记。各乡镇(社区)根据县社会保险服务局比对确定的入户调查数据信息,以乡镇(社区)工作人员和包村干部为主,组建调查员队伍,以户为单位,开展入户调查,通过手机APP及时录入信息或填写《全民参保登记信息表》,对未参保人员、信息缺失或错漏人员等重点人群逐户逐人逐项开展登记核对,并对登记资料质量进行抽查、复核后汇总录入信息系统,确保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系统信息得到及时准确的更新。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社会保险服务局

责 任 人:鲍义峰 杨应时 张得春 各乡镇长

时 限:2017年9月27日—10月30日

(四)数据汇集管理。县社会保险服务局负责对乡镇(社区)采集录入的数据进行统计整理汇总,并对数据进一步比对核实,通过乡镇、村(社区)对缺失、错误信息进行二次完善并实行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社会保险服务局

责 任 人:魏玮 张财帮

时 限:2017年10月30日—11月30日

(五)考核评估验收。按照省州工作要求,对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组织领导、推进机制、工作进展、信息库建设等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对数据实时比对机制和跨部门信息互换互通机制、前期入户调查信息采集“三不漏”(“查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贯彻情况及调查对象走访、调查、核实、登记、填报、信息采集、信息系统录入、校对、上传质量等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考核、评估。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 任 人:张海燕

时 限:2017年10月30日—11月30日

(六)常态化管理运行。充分利用入户调查登记录入数据,科学分析未参保人员情况,制定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计划,把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等多种手段,尽快让未参保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同时建立登记采集数据动态管理机制,加强与公安、民政、市场监管、国税、地税等部门的数据交换,实现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长效、常态管理。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社会保险服务局

责 任 人: 力加太

时 限:长期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切实履行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逐级分解工作任务,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登记信息,形成资源共享机制,落实保障措施,抓紧推进各项工作,重点组织好入户调查登记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并取得预期成效。

(二)明确职责分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牵头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建立完善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协调建立长效机制,实现与各相关部门数据交互和信息动态更新,开展扩面参保;县发改局负责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建设立项及概算审核;县财政局负责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所需系统运行维护、宣传培训、入户调查经费保障;公安局负责提供全县户籍人员和外来常住人员相关信息,并协助开展入户调查;教育局负责提供在校学生姓名、身份证号、户籍等相关信息;民政部门负责提供重点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司法局负责提供全县服刑、收监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各乡镇负责入户调查登记、数据录入上传等工作。 

(三)组织培训调查。各乡镇要抽调配备入户调查工作人员,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切实组织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业务和信息化操作培训,重点组织好对基层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参与登记和调查人员的培训工作,真正提高入户登记调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工作责任心,切实把好数据信息质量关,推动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顺利实施,同时加强情况跟踪,及时开展工作交流,实时通报推进情况,不断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做法。要认真抽查(核查)上报数据,确保登记信息完整、准确、规范,确保我县全民参保登记工作保质保量、如期完成。

(四)强化监督检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适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要把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影响工作进度的部门,要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要实行阶段性工作通报制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交流经验做法,不断完善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途径和方法,确保我县全参保登记计划工作顺利推进。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乡镇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围绕重点人群以及灵活就业、流动就业人群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宣传计划,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渠道。要结合入户调查工作,深入企业、学校、社区等基层单位开展常态化、全方位宣传,提升全民参保意识,营造全面登记氛围,努力形成变“要我参保”为“我要参保”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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