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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17〕211号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共和县村级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0 发布时间:2017-11-2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的通知》(青国土资〔2017〕27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村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决定成立共和县村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谢 康 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薛 文 财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财政局局长

赵 久 文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沈 建 云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张 继 华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郑 伟 章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安 进 奎  县水利局局长

    才项多杰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羊本才让  县民族和宗教事务局局长

加  羊  县教育局局长

董 海 生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巷 青 加  县民政局局长

普华才让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吴  斑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王 德 荣  县移民安置局局长

    陈  军  恰卜恰镇人民政府镇长

    谭 海 荣  龙羊峡镇人民政府镇长 

    南加才让  倒淌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元旦才让  塘格木镇人民政府镇长

    叶 太 加  江西沟乡人民政府镇长

    索南东主  黑马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扎  西  石乃亥乡人民政府乡长

    吉 先 加  沙珠玉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  燕  铁盖乡人民政府乡长

    多  杰  廿地乡人民政府乡长

    华  科  切吉乡人民政府乡长

    韩 正 刚  县供电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组织领导全县村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协调落实工作经费,审定工作方案和编制结果,研究解决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实施和部门协调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薛文财同志兼任。  

2017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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