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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17〕227号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共和县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税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0 发布时间:2017-12-1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州政府办《关于印发海南州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税法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7135)精神,为加强环境保护税开征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我县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工作,确保环境保护税开征准备及后续工作有序开展,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共和县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税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下列人员组成:

 长: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钟 耀   县财政局局长

才项多杰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县地税局局长

        龙羊峡地税局局长

 员:杜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县经济商务局和信息化局局长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恰卜恰镇人民政府镇长

    龙羊峡镇人民政府镇长

    南加才让  倒淌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元旦才让  塘格木镇人民政府镇长

        切吉乡人民政府乡长

        西  石乃亥乡人民政府乡长

索南东主  黑马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江西沟乡人民政府乡长

    沙珠玉乡人民政府乡长

    廿地乡人民政府乡长

    铁盖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总体负责全县环境保护费改税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政策研究、综合协调、宏观管理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钟耀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意见和工作方案,根据需要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财政、地税、环保等部门依照环境保护税法有关规定,制订相关配套措施,加强征管协作,深化税源调查,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及时跟踪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税法平稳顺利实施。

2017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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