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政办〔2018〕30号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和县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共和县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18年3月12日
共和县2018全国“两会”期间
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和省公安厅关于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动员部署大会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全县火灾隐患的整治力度,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以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迎接全国“两会”的胜利召开,县政府决定从3月1日到3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整治活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全县火灾形势稳定为基础,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公安部门的指导下,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落实各项消防安保措施,坚决实现“两个确保”目标,切实为全国“两会”顺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共和县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司成奎,成员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办公室主任由消防大队大队长李明霞兼任,负责部署、组织、协调、指挥全县做好各项消防安保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严重火灾隐患单位专项整治。重点治理冬防期间发现的火灾隐患单位,对其督促落实整改标准、整改时限、整改资金、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按期消除火灾隐患。企业、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候车厅、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在营业期间的安全疏散出口必须畅通,必须设立应急照明灯,并在显著位置设立灯光指示标志;所有场所的消防设施必须完备,消防栓、消防泵、灭火器等必须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一律先停后改,关停率及整改合格要达到100%。
(二)公共建筑厨房违规使用燃油、燃气设施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公共娱乐场所、餐饮场所等公共建筑厨房使用燃油、燃气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和高层建筑厨房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等突出问题。对公共建筑厨房使用燃油设施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予以查封;对高层建筑厨房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要责令立即整改,按照《城镇燃气设计规范》规定建设瓶组间。公共建筑厨房违规使用燃油、燃气设施排查整改合格率要达到100%。
(三)锁闭安全疏散出口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候车厅、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在营业期间锁闭安全疏散出口等突出问题。责令锁闭安全疏散出口的单位使用对外防盗、对内便于开启的自救逃生门锁或符合上述要求的安全门。锁闭安全疏散出口排查整改合格率力争达到100%。
(四)自动消防设施功能专项整治。重点整治报警阀组最不利点喷头处未设末端试水装置,防火分区和楼层未安装试水阀,湿式报警阀组未安装放水装置,末端试水装置的出水未采取孔口出流方式排入排水管道,无排水设施、试水管或放水管未接至具有足够排水能力的设施处等突出问题,以及消防控制室对消防水泵、防烟排烟风机的控制未建立硬件控制回路,不能手动直接控制其启停,并显示其工作、故障状态等突出问题。对营业性场所存在上述问题,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坚决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自动消防设施要做到定期测试,以保证完好有效,自动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率要达到100%。
(五)电气线路老化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建筑内部电气线路因建筑时间较长、未穿管敷设出现电线裸露等问题。对辖区内单位建筑逐一排查整治,重点检查各单位的电器线路的日常使用情况、单位的安全巡查记录、定期的维护检修情况、有无乱拉乱接电线和违规操作情况等。电气线路老化整治有效率要达到100%。
(六)消防通道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问题。对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应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消防通道排查整治率要达到100%。
(七)易燃易爆场所进行专项整治。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爆、防火、防静电、防雷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整好用,日常巡查检查是否到位,单位员工对生产和使用的化学危险品性能是否了解掌握,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进行演练等情况。对安全布局、消防水源、灭火设施和防雷、防爆、防静电设施不符合要求、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应当限期改正。易燃易爆场所的排查整治率要达到100%。
四、工作措施
(一)实行责任包干制度。坚持“属地、属人、属事”原则,各级领导实行包片制度,督促、指导各包片责任单位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各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包片责任,全面落实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公安机关作为监督主体,要将排查整治工作按监督范围责任落实到人、任务分解到位。
(二)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公安、住建、市监、文化等行业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联动机制。一是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或已取得营业执照但不具备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场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注销注册登记或吊销营业执照;二是对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存在重大问题且正在施工建设的建筑,住建部门不得颁发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是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文化部门不得颁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四是对占用或阻塞消防通道、违章建筑等问题,相关执法部门要强制清除、拆除。
(三)形成严查高压态势。坚持严查严打原则,对存在火灾隐患拒不整改或消极整改的,要依法对单位负责人予以拘留;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要依法予以关停。
(四)营造良好整治氛围。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微信等各类宣传载体,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普及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宣传氛围。同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跟踪报道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拖延整改、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及时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今年全国“两会”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系列决策部署,推动实现“十三五”规划,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确保“两会”期间全县消防安全,是当前消防工作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各乡镇、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重大意义,从讲政治、维护稳定的高度,超前谋划,强化组织领导,将当前开展的今冬明春火灾防控等工作与“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有机结合,加强统筹推进,全力确保“两会”期间消防安全。
(二)强化责任落实。要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责任,坚持跟踪问效,建立督导制度,抽调人员成立督查组,对各乡镇、各部门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情况进行全方位督查。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出问题追究谁”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对因组织不力、制度不落实、工作不负责、管理不到位而导致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火灾事故的,一律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教育培训。各乡镇、各部门要积极动员群众和干部职工查找清除身边火灾隐患,学习并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技能。县消防队要加大对公安派出所专兼职民警和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防火救灾意识和防范处置能力。
(四)加强信息反馈。要严格请示报告制度,保持信息渠道畅通,对重大信息、重特大火灾事故,以及严重影响消防安全,又一时难以整改的突出问题,按要求及时上报。同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于3月30日前将“两会”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情况上报至共和县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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