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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18〕50号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共和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0 发布时间:2018-04-2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青海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青政〔20183号)及州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的通知》(南政办秘〔201815号)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共和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长:谢 康 勇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索南尼玛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薛 文 财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员: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财政局局长

    沈 建 云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赵 久 文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安 进 奎  县水利局局长

才项多杰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巷 青 加  县民政局局长

    祁 玉 林  县统计局局长

    恰卜恰镇人民政府镇长

谭 海 荣  龙羊峡镇人民政府镇长

元旦才让  塘格木镇人民政府镇长

叶 太 加  江西沟镇人民政府镇长         

索南东主  黑马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西  石乃亥镇人民政府镇长

    切吉乡人民政府乡长

吉 先 加  沙珠玉乡人民政府乡长

    铁盖乡人民政府乡长

    廿地乡人民政府乡长

    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局长

才 周 加  倒淌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樊荣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全州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的日常协调、对接等工作。县国土资源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要切实加强沟通衔接,统筹做好调查业务指导和检查、物资保障、数据统计分析等工作。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事、各负其责、通力协作,认真配合做好各项调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按照县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要求,协调做好本行政区域的土地调查工作。

 

 

 

 

      2018年4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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