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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18〕90号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共和县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来源:0 发布时间:2018-06-0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共和县农村牧区留守儿童关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长:韩忠 明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巷 青 加  县民政局局长

  员:旦正多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东 忠 民  县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张 海 龙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索 南 本  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张 玉 花  团县委书记

李 积 龙  县总工会副主席

钟 耀 庭  县财政局局长

      县教育局局长

张 继 华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张 海 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县扶贫开发局局长

李 秉 福  县司法局局长

羊本才让  县民宗局局长

豆 拉 加  县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

南加才让   倒淌河镇党委书记

     恰卜恰镇人民政府镇长

谭 海 荣   龙羊峡镇人民政府镇长

元旦才让   塘格木镇人民政府镇长

叶 太 加   江西沟镇人民政府镇长

索南东主   黑马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西  石乃亥镇人民政府镇长

吉 先 加   沙珠玉乡人民政府乡长

      廿地乡人民政府乡长

      铁盖乡人民政府乡长

      切吉乡人民政府乡长

赵 晓 刚  县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

韩 忠 诚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豆 拉 加  县民政局副局长

赵 海 梅  县妇联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由巷青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豆拉加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2018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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