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州共和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海南州共和县 |
||
反馈问题 |
青海省各级党委、政府落实新发展理念仍有欠缺,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认识上还存在偏差。 |
|
整改目标 |
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严格履职尽责管理,压实环境保护责任,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职尽责。 |
|
整改措施 |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生态红线观念,进一步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保工作领导机制,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扎扎实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醒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坚决贯彻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
|
责任人 |
|
|
联系电话 |
|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
海南州共和县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一项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公示表
反馈问题
青海省各级党委、政府落实新发展理念仍有欠缺,处理发展和保护的关系认识上还存在偏差。
整改目标
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严格履职尽责管理,压实环境保护责任,促进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认真履职尽责。
整改措施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生态红线观念,进一步深化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保工作领导机制,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扎扎实实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清醒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坚决贯彻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2.按照《海南州生态环境保护层级责任规定(试行)》,统筹安排乡镇和相关部门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层级责任,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落实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和政绩考核制度,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3.强化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坚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建立党委、政府研究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定期研究环境保护工作,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季度至少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 每月至少听取一次环保督察整改情况汇报,切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4.将绿色发展理念纳入县委中心组和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计划,让全县广大干部深入学习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生态环保的优先理念。同时,加大对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培训力度,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环保法》《草原法》《国土法》等纳入共和县2018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分批开展干部培训,提升全县各级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
责任人
联系电话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县委、县政府及时建立定期研究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每季度召开会议研究环境保护工作 ,每月听取至少一次环保督查整改情况。
2.及时将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纳入全县目标责任考核当中,并根据各乡镇和相关各部门的职责、权限等给予不同分值,在去年考核分值的基础上,又增加了相应分值,同时,及时制定共和县生态保护实绩考核评价制度(初稿)、共和县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责任追究配套制度(初稿)等相关配套制度。
3.将绿色发展理念纳入县委中心组和各级党组织理论学习,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专题培训列入2018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中,并于2018年6月21日举办了专题培训。
通过开展各项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了各级领导班子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了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