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国土部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几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表
共和县国土资源局 完成后的销号公示 根据中共共和县委办公室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和县贯彻落实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调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共办发〔2018〕48号文整改任务清单问题(六)“ 公路施工沿线违规设置砂石料场情况较为普遍,扎麻隆至海南州倒淌河段公路承建单位中铁十四局在未办理用地、环评、采矿审批手续情况下,于2016年3月擅自选址进场开采砂石料,山体破坏严重,国土、环保等部门疏于监管”的反馈问题。我局将整改工作分为3部分进行。 1、对于公路沿线历史以后或不再使用的废弃砂坑问题。在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青海前,我局已将我县共玉、共茶、倒共、环湖南岸公路沿线共计115处废弃砂坑整治完成。 2、今年4月我局开展对倒淌河镇东卫村三社石料厂的整改工作,邀请青海水文地质勘查院专家对该料场进行恢复指导,安排专人每日进行现场监督,分四个阶段进行整改,一是清理堆料,二是拆除机械设备,三是刷屏覆土,四是圈定网围栏,设立警示牌。9月17日全面完成整改工作,9月18日由环林局牵头,国土、农牧、水利、倒淌河镇人民政府进行验收,并顺利通过验收,19日已移交至倒淌河镇人民政府。 3、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青海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共和县配置砂石粘土资源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在任何所设置的料场开工前必须办理完成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草原征占用、临时用地手续、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评报告、水土保持方案、防洪预案等相关手续。 按照《青海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青环督改组〔2018〕2号文的销号程序,对此问题进行销号。我单位于2018年9月21日至9月25日对该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来电实名反馈。 联系电话:0974-8531961
共和县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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