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青海省人民政府 海南州人民政府
智能机器人
站群导航

海南州人民政府

政府工作部门

各县政府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共和县农牧和科技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第八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销号公示

来源:0 发布时间:2018-10-2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共共和县委办公室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和县贯彻落实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调查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共办发〔2018〕48号文整改任务清单第八项“2013年以来,全省还有144个建设项目至今未办理草原征占用审批手续,农牧部门监管不到位,只下达整改通知,未实施行政处罚,违规问题长期得不到整改。其中,海南州涉及60项(兴海县矿藏开采、工程建设8项147.7公顷,共和县光伏建设项目52项52.2112公顷,其中一家数据待核实)另外,共玉高速公路存在违规占用草原现象”反馈的问题,共和县农牧和科技局于2017年7月初起对共和县塔拉滩入驻光伏产业园区所有未办理草原征占用手续的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州草原监理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近一年的整改工作,对涉及的51个光伏项目(其中,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县52个光伏项目中,经核实,青海格尔木正泰新能源和共和正泰发电有限公司2期项目重复统计,实则51个项目),进行了草原执法全覆盖,期间,全面完成了立案审批、笔录制作、现场勘验、法律文书送达等工作,并进行了依法罚款处理,共计罚款801009.33元,缴纳的罚款全部上交国库。我县农牧部门积极联系省州草原行政业务主管部门完成了51个光伏项目的审核审批手续,并已取得青海省农牧厅《草原征用使用审核同意书》。

按照《青海省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办法》青环督改组〔2018〕2号文的销号程序,现对51个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整改销号。我单位自2018年10月26日开始对51个光伏项目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来电实名反馈。

联系电话:0974-8512826

共和县农牧和科技局

2018年10月26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