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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19〕77号共和县城乡住房建设专项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来源:0 发布时间:2019-07-0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自查自纠工作部署安排,我县认真梳理整改事项,确定整改任务目标,制定整改实施方案,现将自查自纠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自查自纠排查情况

坚持问题导向,按照“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属地自纠”的原则,全面自查自纠2013年以来实施的农村奖励性住房、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等项目的政策执行、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问题,消除农牧区住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各种“硬伤”以及审计、巡视整改风险,


确保全县城乡住房建设工作成效真实可靠,为迎接国家审计署对全省城镇保障性住房进行全面审计做好准备。

(一)城镇保障性住房:自查2008年以来省级下达的城镇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公租房、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场危旧房和垦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建设分配运营管理以及租赁补贴发放等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建设情况。

共和县城镇保障性住房自2008年开工建设,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模式,先后制定出台了保障性住房准入分配退出运营管理实施细则、公租房出售实施细则等一系列相关政策。全县配建保障房小区6个,集中建设保障房小区13个,共建成公租(廉租)住房 13458套,总建筑面积67.3万平方米。其中:城北新区5028套,老城区2847套,购改租93套,乡镇公租房1510套(包括湖东种羊场80套、江西沟安置农场20套、巴卡台10套),县域各企业配建3436套,县农牧局配建544套。

2分配入住情况。

1)恰卜恰镇区共建成配租房4220(包括二建超建的61)。其中已办理入住手续4081套,正在办理139套。

2)建成配售房3936套(包括城北新区超建的8套)。已配售3588,完成入住手续办理的3204套,正在办理的384套,空置348套。

3)乡镇公租房下达建设计划1390套,实际建成1333套,未建57套。其中:倒淌河镇下达计划316套(倒淌河集镇126套、镇政府集中建设100套、巴卡台10套、湖东种羊场80套),建成302套,未建14套;江西沟镇建成120套(江西沟镇政府集中建设100套、江西沟安置农场建设20套),石乃亥镇建成100套、黑马河镇建成100套;铁盖乡下达计划100套,建成95套,未建5套;塘格木镇建成100套;廿地乡建成100套、沙珠玉乡建成100套、切吉乡建成100套;龙羊峡镇下达计划254套(镇政府74套,林业站院内180套),建成216套(其中36套属维修房),未建38套。已建成乡镇公租房分配入住671套,入住率达50%,未分配662套。

4)县域各企业自建公租房3436套(隆豪酒店、百佳商贸等38家企业实施自行分配管理),由企业自行分配管理。

5)县农牧局配建保障房544套,由农牧局自行分配管理。

3、保障房建设存在的问题

1)已分配公租房未办理入住手续的问题。201938已分配的二建154套公租房因套内面积小,室内未设计厨房等原因,导致大部分住户实地看房后不愿意办理入住手续,截止目前,办理入住手续的仅有50户。

2)已建成公租房长期空置的问题。目前城北新区已建成公租房空置348套(其中城北四区240套,城北新区2015年建成的108套)。

3)已配售公租房档案归档资料不完整的问题。已配售的3588套公租房。其中:3204套资料齐全已整理归档,384套因分配房号后未办理入住手续或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归档。

4)拖欠公租房租金问题。因入住对象长期在外务工或变更联系方式等原因无法联系,已入住公租房住户中历年拖欠公租房租金的有5户。

5)公租房转租转借问题。核查过程中发现个别住户因新就业、成家分户、婚姻变故等原因造成入住保障对象和住户信息不相符。

6)乡镇公租房入住率低的问题。因乡镇公租房的保障对象有限,已建成公租房只有小部由乡镇干部作为办公室兼宿舍入住,还有一部分由乡镇安排特困居民入住。目前仍有662套未分配入住,导致入住率较低,整改工作难度较大。

7)保障房信息系统无法正常录入的问题。一是56户因家庭人口较多,分配安置房时按每户2-3套进行分配,在保障房信息系统录入时显示重复享受,导致系统无法录入;二是老城区安置户在选准房号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后未缴纳房款的有72户。三是新城区有档案但未交款的15户,尕寺村、东西香卡已签订协议但未办理手续的预定房屋(新城区)30套,导致系统无法录入;四是46户同时享受州级保障房和共和县保障房(安置房、游牧民定居房、出售房及公租房),属重复享受保障房政策,无法录入系统;五是15户在其他州县已经享受过保障政策,但因各种原因户籍迁入本县后又享受了保障房政策(其中:10套是配租房,5套是安置房),属重复享受保障房政策,无法录入系统;六是青海湖二郎剑景区与我县保障房重复20户;七是我县公租房与安置房重复68户。

(二)农牧区危旧房改造方面

结合住房城乡建设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全面梳理2013年以来实施的农村奖励性住房和危旧房改造项目,对方案制定、资金分配和使用、建房标准及竣工验收、房屋安全认定等情况进行自查自纠,为实现“4类重点对象”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及“趴窝资金”清零目标打好基础。

1、各乡镇“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工作程序执行中,普遍存在资料整理不齐全的问题,正在排查整理完善。根据县级制定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明确分档补助标准、建设方式。

2、通过分档方式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的资金支持力度,如一般户户均补助2.36万元/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补助3.2万元/户,不存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举债建设、超面积建设的情况。

3、不存在农牧民危旧房改造与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多头安排、重复享受的现象。

4、不存在农牧民危旧房改造月度统计报表数据与实际开工情况不符现象。

5、各乡镇对农户档案资料及信息填报仍存在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正在抓紧进行整改;个别乡镇建房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工作存在,进度缓慢滞后的情况,不能真实反映工作进展,已列入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62013-2018年农牧民危旧房改造项目及资金使用排查情况。为做好农牧民危旧房改造问题整改工作,经各乡镇自查,我县认真审核,排查出2013-2017年全县农牧区危旧房改造和奖励性住房未完工、竣工未验收以及竣工验收未拨付资金共计2375户,涉及资金5808.45万元。2018年续建任务628户。

7、住房安全认定完成情况。全县11个乡镇住房安全认定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开展,11个乡镇总户数为27187户,截至目前,经梳理排查各乡镇住房安全认定户数为24023户,其中:认定为AB级安全住房的20099户;鉴定为CD级危房的4196户(包括历年已享受过项目成危房的群众632户和未享受项目现住房为危房的3564户);无房户、分户不分家的共有2892户,部分乡镇认定资料正在整理完善。

8、自精准扶贫工作开展以来,建档立卡贫困户等“4类重点对象”档案资料已全部梳理归档。

二、整改措施及工作计划

(一)城镇保障性住房整改措施及计划

1、加大保障房查处力度,完善保障政策体系。为加大对公租房转租转借的查处力度,采取多种方式进行核查。一是由保障房管理工作小组定期不定期对保障房住户进行抽查;二是在各小区设立违规入住公租房举报箱,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一起,查处一起;三是通过保障房信息录入系统进行核查,在录入过程中显示重复享受保障政策以及不符合入住保障房条件的住户全部进行腾退和变更。

2、重视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跟进。认真梳理保障性住房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强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和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使保障性住房真正成为民生工程、满意工程、安居工程。

3、加大后续管理,提高保障房利用率。由于二建已交付使用公租房面积较小,在设计上没有厨房,户型结构无法满足居住要求,导致已分配到公租房的住户不愿入住。根据实际存在的问题,我县将空置的348套公租房中的一部分房源装修后出租,其余房源面向全县低收入人群出售,二建154套公租房预留为拆迁安置过渡房使用,对已办理的50户住户将在通知退房后另行安排。

4、完善住房档案,确保住房信息完整。在住房档案管理上按照“一户一档、户档相符”的原则,制作统一规格、统一内容的住房保障档案盒,并将保障家庭人员基本信息录入系统,实行电子档案管理,便于调阅、查询,归档时做到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相符,并且根据每年复核情况,及时进行补充整理,实现动态管理。

5加大租金收缴力度,确保资金回笼。针对城镇保障对象因外出打工、变更联系方式而无法联系导致保障房租金拖欠问题,我县通过下发催缴收费通知,在政府网站和公众信息平台发布缴费通告等形式催缴租金,确保公租房租金正常缴纳。乡镇公租房租金收取标准按照共政办2019178号文件执行,收取的租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每年年底由县住建部门对乡镇公租房的租金收缴及入住率进行考核。

6、加大工作力度,提高乡镇公租房入住率。各乡镇公租房由于地域限制,空置率较高。已建成公租房在满足乡镇干部及乡镇城镇特困居民住房的情况下仍有剩余房源。计划乡镇政府将剩余房源一部分对外出租,另一部出租给村社干部、扶贫第一书记居住,解决其在乡镇开展工作时住宿困难的问题。

7、保障房信息系统正常录入。继续做好重复享受保障政策导致系统无法录入的住户的腾退或变更工作。针对拆迁安置时因家庭人口多安置了2-3套保障房的住户无法录入系统问题,我县正在和上级业务部门积极协商寻找解决途径;部分选准房号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后未缴纳房款的住户,保障房工作人员通过各种渠道和住户联系,督促其尽快办理住房手续;已享受了州级保障房又在共和县享受保障房的住户以及在外州县已经享受过保障政策因各种原因户籍迁入本县后又享受了保障房政策的住户在保障房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变更和腾退工作。

(二)农牧民危旧房改造整改措施及计划

1、无房户。一是2019年已列入危旧房改造任务计划,但由于补助标准相对较低,自筹困难,户主不愿意建房。我县将动员群众积极筹措资金开展危旧房改造。二是在外长期务工或由于照顾子女在城区就读,但由于补助标准低,自筹困难,户主不愿意建房的。将及时同户主取得联系,动员户主筹措资金进行危旧房改造,若确实不愿建房或已在城镇购买商品房或租赁住房的,在情况说明中明确购买或租赁住房详细地址,认定其已有安全住房。三是户口在村内,本人不在村内居住,属于长期空挂户,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将督促乡镇政府和村“两委”在情况说明中说明留档。

2、村内有房户。一是所在村已脱贫,但现有住房鉴定为危房,但由于补助标准低,自筹困难,户主不意愿享受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将动员群众积极筹措资金开展危旧房改造。二是已享受过危旧房改造项目,但现有住房鉴定为危房,没有政策补助,自筹困难,户主无意愿建安全住房的。将动员群众积极筹措资金开展危旧房改造,并指导群众采取低成本维修加固的方式确保住房安全达标。三是村内有户口,已分户但未分家,且由于危旧房改造补助低,无法落实宅基地审批手续,自筹资金困难,不愿意享受危旧房改造项目的。我县将会同乡镇政府和村“两委”认定其住房安全已达标。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加大工作督促力度,认真分析研究,总结经验,加大组织协调力度,落实督查督办机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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