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政办〔2019〕91号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和县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共和县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7月25日
共和县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方案
为积极稳妥推进减税降费工作,确保达到政策预期目的,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相关税费的通知》(青财税字〔2019〕173号)、《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州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9〕40号)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落实2019年国家出台的更大规模地减税和更为明显地降费措施,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更好地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任务
(一)执行时间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具体内容
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其中: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3.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4.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上述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三、具体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9年3月底前)
1.组织开展调研。组织对县内行业、企业相关指标进行全面统计摸底,深入重点行业、企业现场调研,研究制定工作和政策衔接相关方案。
2.开展宣传培训。通过门户网站和电视、广播、报纸、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在社会各界营造良好的减税降费氛围。县财政、税务部门对参与纳入减税降费的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掌握相关政策和具体操作方法。
(二)实施阶段(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1.制定配套措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方案》中各自分工和职责,分别制定重点工作清单,明确相关政策,做到政策衔接到位,工作不缺不漏,按时完成各阶段任务,确保全县减税降费工作顺利进行。
2.全面组织实施。按照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下发的相关配套政策和文件精神,各部门统一行动,全面组织实施。实施中不断跟踪分析减税降费对本地区的影响,及时总结分析减税降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向上级财政、税务部门提出相关建议。
3.宣传相关政策。各部门及时总结减税降费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具体工作中需解决的问题,向社会各界、相关行业、企业广泛宣传,为深化和扩大减税降费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
4.开展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督查组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全县减税降费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同时,积极配合省州相关部门开展的减税降费政策。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减税降费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落细、落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共和县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华 旦 县长
副组长:李 文 兰 副县长
成 员:赵 晓 刚 县政府办主任
段 海 光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旦正多杰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财政局局长
张 海 燕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史 生 清 县审计局局长
樊 德 春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才 项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张 正 文 县税务局局长
侯 华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 培 英 县税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钟耀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侯华、 李培英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县财政局、县税务局抽调。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县减税降费工作, 研究解决减税降费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导检查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定期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减税降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工作建议。
领导小组内设政策协调、收入征管、新闻宣传、督导检查四个工作组。
1.政策协调组。县财政局牵头,县税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参加,负责研究、制定我县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具体措施。
2.收入征管组。县税务局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参加,负责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人的征管。
3.新闻宣传组。县委宣传部牵头,县财政局、县税务局配合,负责减税降费工作政策宣传、新闻报道。
4.督导检查组。县纪委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配合,负责督导检查减税降费工作的落实情况。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协调领导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汇总减税降费工作进展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及时通报信息;与州财政局、州税务局沟通联系,确保国家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解释减税降费工作各项政策,落实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部门之间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按照任务分工,主动作为、相互支持、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策迅速落地,让纳税人尽快享受政策红利,按照明确的任务和时间节点开展好减税降费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 综合应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强化政策宣传,加强对企业家等的宣介,加强对纳税人和各项收费应缴费人的辅导,扩大政策知晓面,用足用好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让纳税人和缴费人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妥善化解各种矛盾。
(三)密切跟踪,深入分析。密切跟踪减税降费落实情况, 深入分析减税降费措施对企业税负、财政收入变化情况等方面的影响,认真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及时收集掌握纳税人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完善措施,妥善解决。
(四)强化监督,抓好落实。加大监督力度,及时解决减税降费政策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坚决打通“最后一公里”,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水平,让纳税人确实享受到政策红利。积极配合上级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抓好政策落实的审计跟踪和监督检査。
(五)健全制度,提供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情况通报会和专题会议,通报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推进和落实措施,解决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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