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政办〔2019〕106号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共和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自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为进一步做好全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自查工作,决定对共和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自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才 旦 加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马 明 煜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成 员:钟 耀 庭 县财政局局长
晋 生 德 县水利局局长
徐 海 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沈 建 云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杨 红 梅 县统计局局长
郭 连 云 县气象局局长
樊 荣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多 旦 加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生态环境局,由多旦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魏海生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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