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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办发〔2019〕121号中共共和县委办公室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共和年鉴(2019年版)》组稿工作的通知

来源:0 发布时间:2019-08-1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机关单位:

《年鉴》是系统汇辑上一年度重要的文献和其他信息,逐年编纂、连续出版的资料性工具书,不仅能够及时总结、记载过去、留存史料,而且能够用于分析事物发展规律,指导今后工作,因而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省州政府“每年一鉴”的工作任务,充分反映2018年全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和自然、资源、生态等方面的最新事实、重大活动和党的建设方面取得的新成就,更好地发挥年鉴服务现实及存史资政的作用,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编辑出版《共和年鉴(2019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鉴组稿的相关要求

《共和年鉴》文稿由已确定的编写单位(名单附后)供稿,编辑内容和资料要客观、真实、准确、全面,不得拒报、漏报和提供虚假信息。鉴于组稿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年内须及时出版的实际,各入编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此项工作,抓紧撰写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年鉴文稿。县志办要认真做好反映各行业、各地区建设成就的图片及文字收录和编辑工作,拓宽年鉴的覆盖面,力求年鉴图文并茂,全面生动地展示和宣传我县各行各业的发展成就。

二、年鉴文稿撰写要求

(一)稿件反应的内容以201811日至20181231日间发生、发展和结束的事件为主,着力记述和反映2018年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取得的工作成就,力求突出年度特点、地区特点、部门和单位特点。在撰写稿件过程中,有关重要指标可与上年适度对比。条目标题要简明醒目,内容既要具体实在,又要突出重点;要开门见山,直书其事,用事实说话;文字精炼,结构严谨;文风力求准确、简洁、朴实、流畅。

(二)稿件反映的事实和数据、人名、地名、单位名称要反复核实,做到准确无误;条目要素所涉及主体的时间、地点、主题、对象、过程和结果都要作简要交代;计量单位名称、符号要求用文字表述。

(三)共性工作内容由主管部门集中记述,其他供稿部门和单位可略记或不记。如:政治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普法和依法治县、领导班子建设、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

(四)地域和单位名称一律用第三人称。不用“我县”“我局”等第一人称。可酌情使用“全县”“县内”“县xx局”“xx乡(镇)”等称谓。

(五)各入编单位的稿件不得以年终工作总结代替或将年终工作总结改头换面后搪塞应付,应按年鉴文稿要求认真编写,注重提高年鉴文稿质量。

(六)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稿件由各班子办公室分别组织人员编写;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及企业等由各自组织编写。

三、专稿提供单位

  (一)全县大事记由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办公室提供,其他单位稿件均不设大事记。

(二)县级部门、各乡镇组织结构简况、领导名录(截至201812月底前),由县委组织部提供。

  (三)地方性法规由县人大常委会提供。

(四)重大事项特稿:1、专记由县志办供稿;2、重要新闻照片由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办公室、县文体旅游广电局负责提供;3、重要统计资料由县统计局负责提供;

(五)附录:县级表彰、奖励决定及年终考核结果由县委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公室负责提供。

四、审查报送

所有稿件均须打印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加盖公章后,务必于822日前报送县志办,杜绝出现迟报、缺报文稿的现象。稿件务请注明撰稿人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年鉴稿件统一用A4纸打印报送,并附电子版。

联系电话:电子邮箱985644312@qq.com

  

:《共和年鉴(2019年版)》供稿单位名单

 

 

中共共和县委员办公室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814

 

 

附件:

 

《共和年鉴》(2019年版)供稿单位名单

 

县纪委、县监委      县委办公室 

  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含原法制办、人防办)

县政协办公室        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

县委组织部(县老干部局) 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

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  县人武部

县法院           县检察院

县总工会          团县委

县妇联           县工商联

县委党校          县编办

县公安局          县应急管理局(原安监局)

县发展和改革局(含原三江办、对口援建办)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县扶贫开发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自然资源局(含原移民安置局)

县财政局          县统计局

县农牧和科技局      县水利局

县生态环境局(含原林业工作) 县教育局

县民政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含原旅游局)

县司法局          县审计局

县市场监管局       县档案局         

县残联           县税务局

县藏语办          县气象局

县公安消防大队      县交警大队

县信访局          县志办

县供电公司         中国电信共和分公司

中国移动共和分公司    中国联通共和分公司

农业银行共和支行     建设银行共和支行

青海银行共和支行     共和农村商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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