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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号)

来源:0 发布时间:2020-02-0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2号)

截至2020年1月30日18时,我省已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8例,均为输入性病例。为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处置工作,坚决做到防输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青海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青海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相关规定,经共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县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再次对以武汉等重点地区为主的来人员,特别是与确诊病例有过接触史的人员进行全面排查,严禁瞒报、迟报、漏报或脱管、漏管问题发生。对故意隐瞒实情不及时上报来的外来人员,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条款,依法依规追究民事责任。

二、对以武汉等重点地区为主的来人员和与确诊病例有过接触史的人员,无症状的,实施最为严格的14天居家隔离制度。在县城居住的,在其住所、单元、小区门口设置明显的警示提示标志,所在单元不得随意进出;在农村居住的,在其住宅、周边院落、入村口等处设置明显的警示提示标志,相邻院落不得随意走动实施严格的出入人员登记制度,做好进出车辆、周边环境消毒工作,原则上禁止非本小区或本村人员进入。在所有单位、部门及其他场所上班的,及时告知并劝阻其实施居家隔离观察,隔离期未满前不得上班或工作,建议采取居家以电话、视频及上网等方式进行工作,单位及场所等采取出入登记、消毒等措施。

三、县冠病疫情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省州驻县所有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实施片区、网格化、属地化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和帮助卫生健康部门对以武汉等重点地区为主的来共返共人员和与确诊病例有过接触史的人员实施地毯式排查、居家隔离和监督管理。

       共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0年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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