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和县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公示
为进一步保护我县民族民间优秀文化,健全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青海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等规定,我局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开展非遗传承保护和项目挖掘申报工作,2020年1月,邀请州县专家组成非遗专家评审组召开了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审会,经评审,环湖传统皮革加工技艺(马具)、安多藏式传统手工木雕技艺、藏传佛教宁玛派羌姆面具制作技艺、剁针绣技艺、青海湖传统手工石磨糌粑五个项目符合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标准,拟列入县级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现将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向社会公示,公示期自即日起20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进行实名反映。
受理单位:共和县文体旅游广电局
地 址:共和县团结南路28号
邮 编:813099
联系电话:0974-7555513
电子邮箱:ghwtgd@163.com
附: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020年4月13日
附:
第三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共五项)
序号 |
项目代码 |
项目名称 |
类别 |
1 |
Ⅷ |
环湖传统皮革加工技艺(马具) |
传统技艺 |
2 |
Ⅷ |
青海湖传统手工石磨糌粑 |
传统技艺 |
3 |
Ⅷ |
剁针绣技艺 |
传统技艺 |
4 |
Ⅷ |
藏传佛教宁玛派羌姆面具制作技艺 |
传统技艺 |
5 |
Ⅷ |
安多藏式传统手工木雕技艺 |
传统技艺 |
序号
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
类别
1
Ⅷ
环湖传统皮革加工技艺(马具)
传统技艺
2
Ⅷ
青海湖传统手工石磨糌粑
传统技艺
3
Ⅷ
剁针绣技艺
传统技艺
4
Ⅷ
藏传佛教宁玛派羌姆面具制作技艺
传统技艺
5
Ⅷ
安多藏式传统手工木雕技艺
传统技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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