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政办〔2020〕41号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和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安排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共和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安排使用方案》(共政财〔2020〕261号),已经县政府第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4月29日
共和县2020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
安排使用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6〕123 号)和县人民政府《共和县统筹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共政办[2017]10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全县财政涉农资金配置,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全力推进我县贫困户和贫困村如期脱贫出列,围绕省委、省政府“四年集中攻坚,一年巩固提升”的总体安排,按照“整合资金、加大投入、集中力量、办好实事”的工作思路,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安排使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州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及工作要求,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的,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程,确保全县扶贫攻坚任务如期完成。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精准扶贫工作使用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二)坚持资金整合、统筹使用原则。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过程中,做到“多管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出口放水”,力争整合所有能整合的涉农资金,全力推进精准扶贫。
(三)坚持因地制宜、重点突出原则。根据各贫困村自然条件、人文特点、资源优势等因素,确定实施村和重点项目。
(四)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原则。结合本级财政状况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所需建设项目的规模,确定建设资金额度,实行总量控制,量力而行。
(五)坚持分工负责、落实责任原则。在资金整合中,各部门本着“各负其责、各尽其职、各记其功”的原则,分工合作,扎实有效推动各项工作。
三、目标任务
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切实增强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工作,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效。
四、统筹范围
将省级切块下达的中央及省级涉农资金、县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涉农资金,纳入县级涉农资金整合使用范围。
(一)统筹资金具体范围。中央、省和本级除保基本运转、民生保障、应急救灾、惠农补贴等资金以外的各类涉农专项资金(基本运转主要是指县、乡两级正常运转的本级预算支出和上级经费补助;民生保障主要指有明确政策规定、使用方向或具体补助对象的民生资金;应急救灾主要是指用于应急救援和生产救济的资金;惠农补贴主要是指直接补贴到农户的资金)。
(二)统筹资金重点。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水利发展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村环境整治及“一事一议”等资金。
五、统筹规模及投向
截止2020年4月,全县共到位应纳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3251.05万元,计划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15615.84万元。按照来源性质:中央资金12349.84万元,省级资金326万元,县级预算安排资金2940万元。按照整合来源类别:农牧业生产发展资金574万元(不包括农业保护补贴、农机具补贴等直接惠农补贴资金),水利发展资金653万元(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大水源工程、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库除险加固等重大水利工程资金),扶贫专项资金11316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资金1141万元,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资金1931.84。(具体整合资金来源构成及资金来源性详见附表1《2020年共和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来源统计表》)。
整合资金计划实35项项目,涉及县扶贫开发局、财政局、交通局、水利局、农牧和科技局、县委组织部、移民安置局等部门。整合的资金主要用于精准扶贫事业特别是贫困村道路及安全饮水、环境整治、农业生产发展、贫困村增收致富产业等方面。具体安排的支出项目是:
(一)农牧业生产发展项目投资9118万元,主要用于贫困地区农牧业产业发展。
1.投资3465万元的 2018年40个贫困村光伏扶贫补齐项目(实施40个贫困村9.6兆瓦光伏扶贫项目)由县扶贫开发局实施;
2.投资200万元的返贫项目(对返贫户进行产业扶持)由县扶贫开发局实施;
3.投资90万元的扶贫车间扶持(扶持赛钦民族服饰扶贫车间)项目由县扶贫开发局实施;
4.投资132万元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到户产业项目(2019年底属性调整后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到户产业)由县扶贫开发局实施;
5.投资600万元的2个乡村旅游扶贫项目(龙羊峡镇后菊花村、塘格木镇治海村建设乡村旅游扶贫点)由县扶贫开发局实施; 6.投资292万元的3镇(乡)9村180户危房改造集中点、塘格木镇更尕村机井、切吉乡加什科村集体经济通电项目(3镇(乡)9村180户危房改造集中点、塘格木镇更尕村机井、切吉乡加什科村集体经济通电项目)由县扶贫开发局实施:
7.投资45万元的廿地乡廿地村集体经济畜牧繁育基地和倒淌河镇蒙古村乡村旅游通电项目(廿地乡廿地村集体经济畜牧繁育基地和倒淌河镇蒙古村乡村旅游通电项目)由县扶贫开发局实施;
8.投资110万元的沙珠玉乡达连海村世辉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扶持项目(购买能繁母牛70头)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9.投资100万元的塘格木镇黄河村良种牛引进项目(购买西门塔尔肉牛60头)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10.投资200万元的塘格木镇曲宗村青稞产业基地扶持项目(新建青稞仓储、晒场、购置精选机、烘干机等)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11.投资50万元的沙珠玉乡上卡力岗村林下经济扶持项目(购买土鸡25000羽)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12.投资170万元的牦牛众创基地建设(牦牛基地建设)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13.投资156万元的青稞产业扶持项目(青稞万亩基地建设22000亩)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14.投资350万元的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恰卜恰镇西香卡村等五乡镇七村实施壮大村集体经济示范村)由县委组织部实施;
15.投资1500万元的县级扶贫专项资金(脱贫攻坚补短板资金)由扶贫开发局实施;
16.投资40万元的沙珠玉乡扎布达村畜棚建设项目(新建日光节能温室2座(每座660平方米))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17.投资574万元的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项目(新建高标准农田0.7万亩)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18.投资204万元的恰卜恰镇东香卡村村集体养殖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新建管理用房250平米,道路硬化4440平米,路灯30盏)由县民宗局实施;
19.投资540万元的化肥减量增效项目(购买有机肥4900吨)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20.投资300万元的县级“菜篮子”工程项目(旧棚维修及新棚修建补助)由县农牧和科技局实施。
(二)农村水利、交通、公益等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投资6497.84万元。
1.投资326万元的共和县阿增沟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通过实施生态防护墙、谷坊等工程措施,营造水土保持造林、封育治理等措施,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30km2)由县水利局实施:
2.投资189万元的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对县域内42处人饮工程进行维修养护)由县水利局实施;
3.投资138万元的小型水库工程设施维修养护 (对5座小型水库工程水位标尺、防水闸阀等设施进行维修养护)由县水利局实施;
4.投资1529.3万元的农村牧区人畜安全饮水补短板项目(改造饮水口、修建机井、小口机井等并辅设各级管网及配套电器、水表等相关附属设施)由县水利局实施;
5.投资203.7万元的沙珠玉乡曲沟村水利设施建设项目(修建截水渠385m、排水渠526m;新建泵站2座,镇墩4座,铺设上水管158m,并配套变压器2座,10KV输电线路1km等)由县水利局实施;
6.投资25万元的龙羊峡镇查那村集中安置点住房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新建污水管道750米,污水井34个)由县 民宗局实施;
7.投资195万元的塘格木镇吾赫勒村道路硬化项目(道路硬化4.89公里) 由县交通局实施;
8.投资130万元的切吉乡加什科村道路硬化项目(道路硬化3.3公里)由县交通局实施;
9.投资80万元的黑马河镇正却乎村乡村旅游扶贫道路硬化项目(道路硬化580m,室外地面硬化1000m2等)由县扶贫开发局实施;
10.投资959万元铁盖乡铁盖村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农村公路22.8公里)由县交通局实施;
11.投资500万元的沙珠玉乡达连亥村村庄整治项目(美丽家园项目)由县移民安置局实施;
12.投资650万元的龙羊峡镇后菊花村庄整治项目(美丽家园项目)由县移民安置局实施;
13.投资681.84万元的龙羊峡库区共和县龙羊峡镇瓦里关新村泵站提水灌溉工程(产业发展及配套设施项目)由县移民安置局实施;
14.投资100万元的龙羊峡库区龙羊新村人畜饮水改造工程 (水利设施项目)由县移民安置局实施;
15.投资791万元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乡村道路及人畜饮水维修等)由县财政局实施。
(具体已整合到位资金安排使用,见《2020年共和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后安排使用资金项目明细表》)
六、整合方式
(一)坚持规划引领。各乡镇根据全县“十三五”规划,结合农村基层党组织、精神文明、高原美丽乡村等建设,制定本乡镇脱贫工作规划及所属每个贫困村发展规划。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以往年度项目资金情况分析可使用的资金量,对初步拟定的精准扶贫项目进行筛选,确定当年项目及投入资金量并上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并以正式文件明确各部门当年投入到精准扶贫的项目名称、投入资金量、建设周期等。
(二)注重项目申报对接。各部门充分发挥对各行业资源、资金和政策准确把握的优势,超前谋划,按确定的精准扶贫项目进行申报落实,确保上下级在政策和项目上的有机统一。结合贫困村实际,注重项目的可行性。对年度切块到我县、实行备案制管理的资金,尽可能地整合投向精准扶贫工作。
(三)创新整合机制。按照“性质不变、管理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和“各炒一盘菜、共办一桌席”的工作机制,整合存量、优化增量,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涉农专项资金进行整合归并。发挥好预算调节的杠杆作用,将全县可整合的所有涉农资金,在资金投向和投量上向贫困村倾斜,主要用于弥补贫困村建设项目资金不足部分。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整合工作在县扶贫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扶贫项目及资金整合意见,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县直相关部门及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实施,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负其责、上下齐抓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落实工作责任。统筹整合涉农财政资金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坚决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严格实行问责。县财政局具体负责申报项目对接和项目资金管理;县扶贫开发局等业务部门具体负责统筹项目的衔接、申报与调整等工作。
(三)严格考核奖惩。县委、县政府把涉农财政资金统筹整合工作纳入县直相关部门年度扶贫工作目标考评范围,严格考评兑现。县扶贫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协调会、督办会,研究解决资金统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县督查室对贫困村建设项目分阶段进行督办;县纪委、监委对推进缓慢、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要进行问责。县政府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涉农资金统筹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期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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