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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共和县志(1986—2005)》入志图片启事

来源:0 发布时间:2020-05-14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共和县志(1986—2005)》是共和县组织编纂的第二部地方志书,是系统反映共和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人物活动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具有极高的存史和研究价值。

自《共和县志(1986—2005)》工作启动以来,在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力配合下,《共和县志(1986—2005)》编纂已进入复审阶段,根据县志编纂工作总体规划和工作安排,为丰富志书内容,做到图文并茂,把县志修成富有共和特色的精品佳志,现特向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社会各界人士,县内外各界人士征集具有典型性、科学性、资料性和存史价值的图(照)片资料。

一、征集内容

各界人士收藏或拍摄的,反映1986年至2005年共和县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自然、生活等各个领域发展变化的各类图(照)片。具体包括:

1.中央、省部级及州级领导在共和县视察及重大活动;

2.全县重大政治事件和重要会议、重要活动;

3.重要古文物、古建筑、古遗址、古树木和革命历史文物实物;

4.不同历史时期标志性建筑物、自然环境、城乡面貌、景区景点;

5.不同时期人民生产生活场景、文化活动;

6.其他历史珍贵老照片等等。

二、征集要求

1、征集图(照)片必须具有真实性、代表性、典型性。图(照)片黑白彩色不限,尺寸大小不限,可以是原始图(照)片或者数码照片文件,如果系翻拍或扫描请另行标注。

2、征集图(照)片需配图注。图注要体现主题内容,文字准确、精炼。反映事件、活动的图注要有时间、地点、人物或事件等。图注文字包括:什么时间、什么人、在什么地方、在做什么事等(主要人物要标明姓名、职务或身份及图中的位置)或者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发生了什么事件等,或在什么地方有一个什么物件,是什么年代、什么级别等。

3、所有征集图(照)片需附带署名,注明摄影者或收藏者的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邮编、地址、电话等)。

4、提供者需对图(照)片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负责,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图(照)片提供者自行承担。

5、我们对征集到的非数码图(照)片,会及时翻拍、扫描处理,并尽快归还提供者。若遇特殊情况需保留原件的,由县党史研究室与提供者进行协商。

6、征集的图(照)片主要用于县志封面、卷首、专题、彩页、正文插图等,一经采用,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付稿酬,每张照片一般不低于50元。未能选录入志的作品,作为县党史研究室档案资料永久保存。本人不愿被收藏的,可退还。

征集时间自通知之日起至2020630日止。

入志图片征集工作由共和县党史研究室具体负责。

人:武战魁

联系电话:0974-8516804 

电子邮箱:ghxdsyjs163.com 

 

 

 

                共和县党史研究室
                  2020
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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