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祁连山金河水泥有限公司等两家货运源头企业的公示
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84号《青海省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办法》,为深入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督促各货运源头单位严格落实货运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自行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关,确保出场车辆无超限超载行为,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现将县内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后,请社会各界对重点货运源头单位(企业)进行监督,发现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行为积极举报。
举报电话:0974-8525657
公示电话:0974-8511149
来信地址:共和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20日
2020年度货运源头企业情况公示
序号 |
企业 名称 |
企业位置 |
企业性质 |
企业 法人 |
货物品名 |
年生产量/公路货运量(万吨) |
是否安装称重设备/安装数(台) |
是否纳入政府公示 |
企业距城区距离KM |
备注 |
1 |
共和县祁连山金河水泥有限公司 |
共和县工业发展园区 |
有限责任 |
吕东 |
水泥 |
50/61 |
2 |
是 |
9 |
经营 |
2 |
共和县元年有限责任公司
|
共和县龙羊峡镇阿乙亥村 |
有限责任 |
王有年 |
红砖 |
16/6 |
1 |
是 |
8 |
经营 |
序号
企业
名称
企业位置
企业性质
企业
法人
货物品名
年生产量/公路货运量(万吨)
是否安装称重设备/安装数(台)
是否纳入政府公示
企业距城区距离KM
备注
1
共和县祁连山金河水泥有限公司
共和县工业发展园区
有限责任
吕东
水泥
50/61
2
是
9
经营
2
共和县元年有限责任公司
共和县龙羊峡镇阿乙亥村
有限责任
王有年
红砖
16/6
1
是
8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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