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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撤县设市22项核心指标全面达标

来源:0 发布时间:2020-09-15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通过近年来共和县13万各族干部群众的共同不懈努力,共和撤县设市的物质基础、工作基础、群众基础、社会基础不断夯实,为确保共和如期实现撤县设市目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目前,共和县人口、经济、资源环境与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4大类22项核心指标全部达到撤县设市标准。

一、人口指标

2019年底全县常住人口13.3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9.3%,达到拟设市区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位居本省所辖县前14位的要求。县城常住人口6.57万人,达到自治州人民政府驻地县县城常住人口不低于6万人的要求。


二、经济指标

2019年全县地方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34亿元,人均地方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居全省各县第5位,达到拟设市区域人均地方本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位居本省所辖县前14位的要求。2019年全县三次产业结构为12.4:50.2:37.4,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增加值总和占地区生产总值的87.6%,达到西部地区拟设市区域第二产、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不低于70%的要求。

三、资源环境与基础设施指标

县政府驻地恰卜恰镇区地势较为平坦开阔,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较为合理,生态环境功能管控类型、空间分布格局符合全省生态保护红线要求,与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新型城镇化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体系规划和环境功能区规划相符合,达到拟设市城区地质地理条件适宜城市建设的要求。体育场、广场、学校操场等应急避难场所较为健全,综合交通运输网络支撑条件优良,“十三五”建成通车省道197.86公里、县道228.2公里、乡道320.7公里、村道1809.15公里。共茶、共玉高速全面贯通,公共交通、道路桥梁、地下管网、防涝防洪、公共消防及其他市政公用设施、配套安全设施较为完善,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标准,达到拟设市城区具有布局合理的市政配套服务设施的要求。

城区公共供水普及率为98.25%,达到不低于76%的要求。污水处理率为93.72%,达到不低于72%的要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5.05%,达到不低于72%的要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为98%,达到不低于72%的要求。建成区绿地率为27.8%,达到不低于26.4%的要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为8.57公里/平方公里,达到不低于5.6公里/平方公里的要求。建成区道路面积率为16.32%,达到不低于10.4%的要求。家庭宽带接入能力为12.5兆比特/秒,达到不低于10兆比特/秒的要求。

四、基本公共服务指标

2019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覆盖16793293人,城镇常住人口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为100%,达到不低于80%的要求。2019年城镇新增就业690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613人,“4045”人员及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1人,城镇常住人口基本公共就业服务为100%,达到不低于80%的要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93.51%,达到不低于72%的要求。每千名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为11.8张,达到不低于2.8张的要求。每千名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为5.1人,达到不低于1.44人的要求。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为39张,达到不低于24.4张的要求。建有图书馆1个、文化馆1个、乡镇文化站实现全覆盖,达到80%的要求。体育健身设施覆盖率为98%,达到80%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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