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政发〔2020〕305号签发人:谢康勇关于报送《拟设共和市地方机构和人员编制控制意见》的请示
州人民政府:
根据国务院《设立县级市申报审核程序》的要求,我县草拟了《拟设共和市地方机构和人员编制控制意见》,现随文上报,如无不妥,请以州政府名义转报省政府。
(联系人:巷青加 联系电话:)
共和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2日
拟设共和市地方机构和人员编制控制意见
根据民政部《关于规范做好县级市申报工作的通知》《设立县级市申报审核程序》《设立县级市标准》相关规定,现将撤销共和县设立县级共和市后机构调整和人员编制控制意见说明如下:
一、共和县现有机构设置情况及人员编制情况
(一)机构设置
根据中共海南州委办公室、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和县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办发〔2019〕8号)精神,共和县委设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和6个工作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机关、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一战线工作部、政法委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中,县委办公室挂机要和保密局、县档案局牌子;组织部挂公务员局、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县委老干部局牌子,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与组织部合署办公;宣传部挂县政府新闻办公室、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统一战线工作部挂县侨务办公室牌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派驻机构,承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共和县人民政府设置23个工作部门,即: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民族宗教事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牧和科技局、文体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审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扶贫开发局、医疗保障局、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其中,人民政府办公室挂信访局、政府行政审批制定改革办公室、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牌子;发展和改革局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能源局、粮食局、招商局、数字经济发展局牌子;教育局挂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列入县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司法局与县委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列入县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个数;财政局挂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自然资源局挂林业和草原局、移民安置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三江源自然保护地共和县管理局牌子;水利局挂河湖长制办公室牌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文体旅游广电局挂文物局牌子。
另设有人大、政协机关,群众团体机关。乡镇一级设有7镇4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和县共设置各类事业机构143个,按经费形式分财政预算事业单位138个,差额事业单位5个。
(二)人员编制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底,州委编委给共和县下达各类编制3060名。其中,全县行政机关共核定编制906名,行政编制599名(含乡镇编制247名),政法专项编制266名,机关用工勤人员编制41名。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2164名,其中,中小学核定专项编制1155名,乡镇卫生院核定专项编制164名,公立医院核定专项编制169名,乡镇事业单位核定编制64名,其他事业单位核定编制612名。
二、严格落实“约法三章”相关要求
此次撤销共和县设立县级市的行政区划调整,只是政府所属机构名称作相应变更,改为县级市人民政府所属机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等机构编制事宜维持不变,不会因撤县设市突破现有编制数和实有人数。我县将严格按照国务院“约法三章”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不增加“三公”经费。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家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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