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共和县恰卜恰镇老城区拉泽塘路、贵南东路、滨河东路、步行街等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ppp建设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选定情况的通知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青海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通知如下:
通过投票的方式确定青海恒正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承担共和县恰卜恰镇老城区拉泽塘路、贵南东路、滨河东路、步行街等市政道路及配套设施ppp建设项目房屋征收项目的评估工作。
特此通知。
共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27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