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史发〔2021〕5号关于征集《中国共产党共和历史(1949-1978)》入史图片启事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机关单位党组、党(工)委、党总支部、党支部:
《中国共产党共和历史(1949-1978)》是共和县党史研究室组织编纂的第一部地方史书,是系统反映共和解放后29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省委、州委的坚强领导下,历届县委团结带领全县各族干部群众,沿着党指引的正确道路,创新发展思路,抢抓政策机遇,聚精会神谋发展,勠力同心促改革,众志成城构和谐,千方百计惠民生,持之以恒强党建,奋力建设社会主义新共和的壮丽画卷;且具有极高的存史和研究价值。
自《中国共产党共和历史(1949-1978)》工作启动以来,在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的大力配合下,《中国共产党共和历史(1949-1978)》编纂已进入审稿阶段,根据党史编纂工作总体规划和工作安排,为丰富党史内容,顺利完成建党100周年活动,确保史书内容丰富,形成图文并茂式精品佳作,现特向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县内外各界人士征集具有典型性、科学性、资料性和存史价值的图(照)片资料。
一、征集内容
各界人士收藏或拍摄的照片,反映共和解放以来各个时期发展变化的各类图(照)片。具体包括:
1、历届党代会议(一至十五届)及县委领导工作场景;
2、不同时期人民生产生活场景、文化活动;
3、其他历史珍贵老照片等等。
二、征集要求
1、征集图(照)片必须具有真实性、代表性、典型性。图(照)片黑白彩色不限,尺寸大小不限,可以是原始图(照)片或者数码照片文件,如果系翻拍或扫描请另行标注。
2、征集图(照)片需配图注。图注要体现主题内容,文字准确、精炼。反映事件、活动的图注要有时间、地点、人物或事件等。图注文字包括:什么时间、什么人、在什么地方、在做什么事等(主要人物要标明姓名、职务或身份及图中的位置)或者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发生了什么事件等,或在什么地方有一个什么物件,是什么年代、什么级别等。
3、所有征集图(照)片需附带署名,注明摄影者或收藏者的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邮编、地址、电话等)。
4、提供者需对图(照)片所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负责,若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图(照)片提供者自行承担。
5、我们对征集到的非数码图(照)片,会及时翻拍、扫描处理,并尽快归还提供者。若遇特殊情况需保留原件的,由县党史研究室与提供者进行协商。
6、征集的图(照)片主要用于《共和历史》封面、卷首、专题、彩页、正文插图等,一经采用,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予以奖励。未能选录入史的作品,作为县党史研究室档案资料永久保存。本人不愿被收藏的,可退还。
三、征集时间
自通知之日起至2021年4月30日止。
入史图片征集工作由共和县党史研究室具体负责。
联 系 人:马素萍
联系电话:0974--8525587
电子邮箱:ghxdsyjs@163.com
共和县党史研究室
2021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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