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和县2021年中央、省、州、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的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0﹞2037号)、《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537号)、《关于下达2021年第三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544号)、《关于下达2021年第四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549号)、《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费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551号)、《关于下达2021年第七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通知》(青财农字﹝2021﹞1388号)、《关于下达2021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青财农字﹝2021﹞1538号)、《关于下达2021年高原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农字﹝2021﹞345号)文件精神及2021年共和县脱贫攻坚历次月例会研究决定,现将2021年用于中央、省、州、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的项目在全县内公示,其中,中央衔接资金9895万元,省级衔接资金8527.36万元,州级资金800万元,县级衔接资金4500万元。望全县广大群众给予监督,如有异议,请来电或到县财政局和县乡村振兴局咨询。
联系人:县财政局
联系人:县乡村振兴局
共和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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