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共和县境内哇洪东沟、哇洪西沟等27条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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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共和县境内哇洪东沟、哇洪西沟等27条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的通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需要,明确河道管理范围,明晰河道管理职责,切实加强河道管理,全面提升河流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维护河道管理秩序,确保河道防洪安全,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青海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青海省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指导手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共和县水利局对我县境内的哇洪东沟、哇洪西沟、夜仓沟左支、都贡玛、豆龙沟等27条河流的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划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要求,依法对管理范围内的行洪河道进行监督管理,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权属不变。 二、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原则及办法 堤防工程属于水利工程,已建堤防河道除了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外,还需划定河道的保护范围。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规定,有堤防的河道背水侧护堤地宽度,按照堤防工程级别,1级堤防护堤地宽度为30~20m,本次划界取30m,1级堤防保护范围宽度为300~200m,本次取200m;2、3级堤防护堤地宽度为20~10m,本次划界取20m,2、3级堤防保护范围宽度为200~100m,本次取100m;4、5级堤防护堤地宽度为10~5m,本次划界取10m,4、5级堤防保护范围宽度为100~50m,本次取50m;大江大河重要堤防、城市防洪堤、重点险工险段的背水侧护堤地宽度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确定。 无堤防的河道只需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其管理范围根据水文资料核定的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确定。本次纳入划界的27条河道流域面积均小于50km²,均属于乡村河道,河道中下游有村庄和农田分布,河道防护等级为Ⅴ级,防洪标准取10年一遇的洪水设计。工程建筑物为5级,其他建筑物为5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三、法律责任 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属国家所有,由河道主管机关统一管理。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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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共和县境内哇洪东沟、哇洪西沟等27条河道管理范围划界的通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需要,明确河道管理范围,明晰河道管理职责,切实加强河道管理,全面提升河流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维护河道管理秩序,确保河道防洪安全,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青海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和水库工程管理范围划界工作的通知》、《青海省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指导手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共和县水利局对我县境内的哇洪东沟、哇洪西沟、夜仓沟左支、都贡玛、豆龙沟等27条河流的河道管理范围进行划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要求,依法对管理范围内的行洪河道进行监督管理,划定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权属不变。
二、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原则及办法
堤防工程属于水利工程,已建堤防河道除了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外,还需划定河道的保护范围。根据《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规定,有堤防的河道背水侧护堤地宽度,按照堤防工程级别,1级堤防护堤地宽度为30~20m,本次划界取30m,1级堤防保护范围宽度为300~200m,本次取200m;2、3级堤防护堤地宽度为20~10m,本次划界取20m,2、3级堤防保护范围宽度为200~100m,本次取100m;4、5级堤防护堤地宽度为10~5m,本次划界取10m,4、5级堤防保护范围宽度为100~50m,本次取50m;大江大河重要堤防、城市防洪堤、重点险工险段的背水侧护堤地宽度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确定。
无堤防的河道只需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其管理范围根据水文资料核定的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设计洪水位确定。本次纳入划界的27条河道流域面积均小于50km²,均属于乡村河道,河道中下游有村庄和农田分布,河道防护等级为Ⅴ级,防洪标准取10年一遇的洪水设计。工程建筑物为5级,其他建筑物为5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
三、法律责任
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土地属国家所有,由河道主管机关统一管理。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标准
序号 |
河流名称 |
划界长度 (公里) |
划界标准 |
1 |
哇洪东沟 |
15.30 |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
2 |
哇洪西沟 |
16.70 |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
3 |
夜仓沟左支 |
12.50 |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
4 |
都贡玛 |
17.00 |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
5 |
豆龙沟 |
13.40 |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
6 |
尔加斯西沟 |
17.60 |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
7 |
大喇嘛河 |
12.30 |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
8 |
智格日陇哇 |
13.60 |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
9 |
屋娄后沟 |
7.50 |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
10 |
上、下沙沟 |
8.30 |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
11 |
涝坝沟 |
6.70 |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
12 |
北山湾沟 |
6.70 |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
13 |
沙尤沟 |
12.00 |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
14 |
哈儿根左支 |
17.60 |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
15 |
龙才沟 |
11.00 |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
16 |
阿赠沟 |
13.50 |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
17 |
怒热沟 |
18.20 |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
18 |
拉泽沟 |
19.05 |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
19 |
起梢麻沟 |
6.60 |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
20 |
次汗达哇沟 |
12.72 |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
21 |
次汗素沟 |
8.50 |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
22 |
西沟台沟 |
5.00 |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
23 |
西台沟 |
12.50 |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
24 |
东河道 |
9.60 |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
25 |
东巴沟 |
13.60 |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
26 |
下梅沟 |
18.00 |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
27 |
江根沟 |
19.00 |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
序号
河流名称
划界长度
(公里)
划界标准
1
哇洪东沟
15.30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2
哇洪西沟
16.70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3
夜仓沟左支
12.50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4
都贡玛
17.00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5
豆龙沟
13.40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6
尔加斯西沟
17.60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7
大喇嘛河
12.30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8
智格日陇哇
13.60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9
屋娄后沟
7.50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10
上、下沙沟
8.30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11
涝坝沟
6.70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12
北山湾沟
6.70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13
沙尤沟
12.00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14
哈儿根左支
17.60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15
龙才沟
11.00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16
阿赠沟
13.50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17
怒热沟
18.20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18
拉泽沟
19.05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19
起梢麻沟
6.60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20
次汗达哇沟
12.72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21
次汗素沟
8.50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22
西沟台沟
5.00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23
西台沟
12.50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24
东河道
9.60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25
东巴沟
13.60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26
下梅沟
18.00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27
江根沟
19.00
历史最高洪水线或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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