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政办〔2022〕145号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共和县妇幼重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部门职责》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相关部门:
《共和县妇幼重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部门职责》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职责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4月21日
共和县妇幼重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部门职责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有关精神,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落实0-6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前医学检查、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筛查、免费避孕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妇幼重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各项任务,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特制定共和县妇幼重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部门职责。
一、各部门职责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将妇幼健康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出台加快发展妇幼健康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并进行考核;协调各村社及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积极组织和开展妇女儿童健康保健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保障辖区内母婴安全,定期对本乡镇妇幼卫生工作督导、考核和评价。
(二)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制定妇幼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定期考核;制定妇幼重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协助政府部门做好妇幼保健工作督查,对妇幼保健工作给予行政支持,帮助妇幼保健机构解决实际问题,负责妇幼保健机构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组织妇幼保健相关工作的督导、考核和评价;负责县乡村妇幼卫生网络建设。
(三)发改部门:将妇幼卫生事业列入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妇幼保健机构建设予以政策倾斜,向上争取妇幼卫生扶持资金;依托国家扶持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婴幼儿照护服务,统筹推进社会多方力量全面发展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
(四)财政部门:把妇幼保健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妇幼卫生经费,保障妇幼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教育部门:积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幼儿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和3岁以下托育机构项目的落实。
(六)劳动保障部门:依法监督企事业单位,掌握企事业单位女工就业状况,按国家规定为职业妇女提供健康保障;督促企业定期组织女职工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妇女病普查。
(七)公安部门:把好申报户口查验《出生医学证明》关,积极配合卫健部门严厉打击查处非法接生、非法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行为;积极开展“两非”专项治理活动;支持配合卫健部门做好年度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漏报调查工作;及时推送人口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八)工会与妇女联合会:积极协调、督导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配合做好重点妇幼卫生服务项目。发挥组织优势,组织妇女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培训工作;配合卫生健康、民政等部门做好婚检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工作,实施出生缺陷干预工程,为妇幼卫生事业的发展出谋划策。
(九)民政部门: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妇幼重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加强婚前医学检查重要性的宣传,动员欲结婚登记人员主动到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婚前医学检查,负责医疗救助工作,参与协调困难家庭妇女和儿童群体医疗保障和服务的有关问题。
(十)宣传部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二、工作要求
在县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小组组织协调下,由县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县财政局、发改委、民政局、文化广电体育局、工会、妇女联合会、民政、公安、教育等部门参与协调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工作;建立部门协调会议制度,负责全县妇幼重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相关工作,研究和部署重要事项,组织协调实施过程中相关事宜。
附:2022年各相关部门考核细则
2022年妇幼卫生重大项目工作相关部门考核细则
相关部门 |
考核细则 |
各乡镇人民政府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以上,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率95%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5%以上,新生儿家庭访视率95%以上,体弱儿童专案管理率100%,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率90%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90%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率100%,听力筛查率100%,6-36月龄儿童营养包服用率98%以上,增补叶酸服用率90%以上,母婴三病检测率100%,孕前优生健康检查90%以上,35-64岁妇女“两癌”筛查100%,重点人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率90%以上,免费避孕药具目标人群使用率及随访率90%以上;年度对卫生院妇幼卫生工作督导不少于4次。 |
卫健部门 |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以上,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率95%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5%以上,新生儿家庭访视率95%以上,体弱儿童专案管理率100%,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率90%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90%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率100%,听力筛查率100%,6-36月龄儿童营养包服用率98%以上,增补叶酸服用率90%以上,母婴三病检测率100%,孕前优生健康检查90%以上,35-64岁妇女“两癌”筛查100%,重点人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率90%以上,免费避孕药具目标人群使用率及随访率90%以上;年度对辖区卫生院、医疗机构妇幼卫生工作督导不少于4次,培训不少于4次,考核不少于2次。 |
财政部门 |
妇幼卫生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妇幼卫生项目经费及时足额拨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
教育部门 |
积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幼儿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和3岁以下托育机构项目的落实。 |
劳动保障部门 |
督促企业定期组织女职工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妇女病普查。 |
公安部门 |
把好申报户口查验《出生医学证明》关,积极配合卫健部门严厉打击查处非法接生、非法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行为;积极开展“两非”专项治理活动;支持配合卫健部门做好年度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漏报调查工作;及时推送人口信息。 |
工会、妇联 |
积极组织动员协调各部门,做好妇女儿童保健知识、政策引导、宣传及讲座。 |
民政部门 |
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妇幼重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加强婚前医学检查重要性的宣传,动员欲结婚登记人员主动到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检查率达年度登记结婚人数的70%以上,负责医疗救助工作,参与协调困难家庭妇女和儿童群体医疗保障和服务的有关问题。 |
文体广电部门 |
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
相关部门
考核细则
各乡镇人民政府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以上,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率95%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5%以上,新生儿家庭访视率95%以上,体弱儿童专案管理率100%,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率90%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90%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率100%,听力筛查率100%,6-36月龄儿童营养包服用率98%以上,增补叶酸服用率90%以上,母婴三病检测率100%,孕前优生健康检查90%以上,35-64岁妇女“两癌”筛查100%,重点人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率90%以上,免费避孕药具目标人群使用率及随访率90%以上;年度对卫生院妇幼卫生工作督导不少于4次。
卫健部门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5%以上,高危孕产妇管理率100%,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率95%以上;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95%以上,新生儿家庭访视率95%以上,体弱儿童专案管理率100%,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率90%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90%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率100%,听力筛查率100%,6-36月龄儿童营养包服用率98%以上,增补叶酸服用率90%以上,母婴三病检测率100%,孕前优生健康检查90%以上,35-64岁妇女“两癌”筛查100%,重点人群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率90%以上,免费避孕药具目标人群使用率及随访率90%以上;年度对辖区卫生院、医疗机构妇幼卫生工作督导不少于4次,培训不少于4次,考核不少于2次。
财政部门
妇幼卫生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妇幼卫生项目经费及时足额拨付,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教育部门
积极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指导幼儿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和3岁以下托育机构项目的落实。
劳动保障部门
督促企业定期组织女职工到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妇女病普查。
公安部门
把好申报户口查验《出生医学证明》关,积极配合卫健部门严厉打击查处非法接生、非法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行为;积极开展“两非”专项治理活动;支持配合卫健部门做好年度孕产妇及新生儿死亡漏报调查工作;及时推送人口信息。
工会、妇联
积极组织动员协调各部门,做好妇女儿童保健知识、政策引导、宣传及讲座。
民政部门
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妇幼重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加强婚前医学检查重要性的宣传,动员欲结婚登记人员主动到县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婚前医学检查,检查率达年度登记结婚人数的70%以上,负责医疗救助工作,参与协调困难家庭妇女和儿童群体医疗保障和服务的有关问题。
文体广电部门
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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